北市低碳旅遊獎勵 挨批缺誘因
北市觀傳局訂定低碳旅遊獎勵辦法,以獎狀、獎金吸引業者及員工申請取得認證,昨向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報告。記者楊正海/攝影
臺北市觀傳局訂定低碳旅遊獎勵辦法,以獎狀、獎金吸引業者及員工申請取得認證,預計9月起收件。議員認爲辦法中的「低碳旅遊」定義不明,且北市有600家業者、1.4萬從業人員,獎勵預算只編20萬元,誘因嚴重不足。觀傳局表示將視業者申請狀況,籌措獎勵財源。
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施行後,觀傳局制定「臺北市觀光遊樂業與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推動低碳旅遊獎勵辦法」,預定9月起收件,第1年估至少30家業者申請。
觀傳局昨向議會法規會報告,局長餘祥指出,低碳旅遊的定義是指減少碳排放、促進環境永續的旅遊方式,獎勵對象包括觀光遊樂業、旅館業及受僱人員,以獎狀、獎牌、獎座及獎金,每年公開表揚1次。
多名議員提質疑,李芳儒認爲「低碳旅遊」看不到,陳宥丞質疑沒有量化標準,上路有點倉促。許淑華認爲20萬元不多,認證也未和國際同步,只是自High,洪健益指北市有600多家業者,30家申請獎勵,平均一家6千多元,誘因不夠,「成效可能是零」。
法規會第二召集人林杏兒總結,認爲獎勵辦法誘因不足、定義不清,又沒有客觀標準,先退回,請觀傳局提供低碳旅遊獎勵辦法的公告內容,擇期重送。
觀傳局說,目前先公告辦法,若申請超過30家,會再籌措財源;若申請踊躍,將視狀況增加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