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 抽驗穀物豆類 3件農藥超標
臺北市衛生局派員至零售業者、超市、賣場等處抽驗30件谷豆類產品,17日公佈檢驗結果,共有3件自印尼、緬甸進口的綠豆農藥殘留超標,已要求下架。(臺北市衛生局提供/徐佑升臺北傳真)
爲維護民衆食用穀物及幹豆類產品安全,臺北市衛生局派員至零售業者、超市、賣場等處共抽驗30件谷豆類產品,17日公佈檢驗結果,共有3件自印尼、緬甸進口的綠豆農藥殘留超標,不合格率10%,已要求下架。其中1業者在高雄市已轉請高市衛生局處理,其餘2業者在北市,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抽驗30件谷豆類產品,包括26件進口及4件國產,品項有綠豆10件、芝麻5件、燕麥4件、黃豆3件、薏仁3件、紅豆2件、米1件、紅藜1件、蕎麥1件,檢驗項目包括農藥殘留、磷化氫、環氧乙烷、重金屬及黃麴毒素,檢驗結果有3件綠豆檢出殘留農藥不符衛福部公告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指出,3件不合格品項分別爲高雄市農維實業有限公司進口自印尼的毛綠豆,驗出農藥「賽速安」殘留達0.03ppm,超過標準0.02ppm以下;臺北市美喻有限公司進口自緬甸的大油綠豆,驗出農藥「環克座」殘留達0.07ppm,超過標準0.05ppm以下;臺北市華順貿易有限公司進口來自印尼的毛綠豆,驗出農藥「賽速安」殘留達0.04ppm,超過標準0.02 ppm以下。
林冠蓁表示,已令販售地點業者立即下架不符規定產品,其中1件來源爲高雄市業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其餘2件來源屬臺北市,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將依法對業者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進口商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劃並加強自主檢驗,定期將原料、半成品或成品送驗,確保產品品質,中、下游業者也應保存販售產品來源憑證,以利產品溯源管理,民衆選購產品時,應選擇具有良好信譽或具農政機關核發農產品標章的店家,以確保飲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