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415萬元又遭詐團盯上 她怒掏「150萬元」釣出車手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女子小珍(化名)先前被詐騙集團騙走415萬元,沒想到詐團又以投資虛擬貨幣爲由,意圖引導她掏錢,她乾脆假裝答應配合警方「設陷阱」,並準備150萬元的假鈔與黃姓車手碰面,等到車手一現身,埋伏警員立刻上前將人逮捕。臺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年。
▲小珍與警方聯手,用150萬元假鈔成功釣出黃姓車手。(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黃男在詐騙集團中擔任面交車手,詐團其他成員在去年11月間透過臉書、LINE等平臺,佯裝成幣商以話術誘導小珍投資虛擬貨幣,只要交付款項就可以獲利;然而,小珍之前已經受騙損失415萬元,這次她立刻發現異狀並果斷報警處理。
小珍與警方合作,假裝答應詐團願意出錢投資,並準備了150萬元假鈔,雙方約定在交運站交付款項,等到黃男依約現身,埋伏警方便迅速上前將人逮捕。
黃男的辯護人表示,黃男是因爲經濟壓力纔會誤入歧途,事後已經坦承犯行,還主動交出另案獲得的贓款30萬元,本案案情輕微,小珍沒有實際損失,黃男也沒有拿到實質報酬,加上黃男是家中的經濟支柱,若因案入監服刑,恐怕會導致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所以希望法官依法減刑,並給予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的機會。
不過,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黃男爲了獲取不法利益擔任詐團車手,在本案發生之前,他已經依照詐團指示用類似方法向其他受害者收取30萬元款項,他明知這份「工作」有違背常情之處,卻還是選擇依照詐團指示行動,最終沒有同意辯護人的請求,並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