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疑用職權向藥商索賄 張凱維喊告:爲選舉殃及無辜

青年監督聯盟發起人陳又新、執行長許譽騰、媒體人馬鬱雯13日召開「臭不可聞!獨家揭露王鴻薇助理藉勢藉端索賄藥商」記者會。(袁茵攝)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捲入養狗仔集團跟拍疑雲,且牽扯到藍委王鴻薇及其助理張凱維。青年監督聯盟發起人陳又新、執行長許譽騰、媒體人馬鬱雯13日指控,張凱維除了兜售偷拍照片外,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立委助理職權向藥商索賄。對此,張凱維迴應,自己於該公司沒任何職位,出示相關事證僅爲該公司提案簡報,相關指控皆爲子虛烏有,爲捍衛個人名譽,將進行提告。

陳又新、許譽騰、馬鬱雯13日上午召開「臭不可聞!獨家揭露王鴻薇助理藉勢藉端索賄藥商」記者會。馬鬱雯表示,掌握爆料,去年5月張凱維找一家資本額只有10萬的行銷公司「艾弗行銷傳媒」合作,跑去向「臺灣安進藥品有限公司」假提案、真索賄,企劃內容涉及立委職權,包含召開公聽會、記者會、溝通立委,甚至承諾納入委員會臨時提案,張凱維獅子大開口向臺灣安進藥品公司,企圖索取公關費顧問費等230萬,記者會、公聽會更是明碼標價一場10萬元,質疑張凱維是否透過國會助理身分,假提案、企圖索賄?還是由王鴻薇授意張凱維向藥廠索賄?無論是哪一個,都已經觸法。

陳又新進一步說明,張凱維身爲國會助理,就其個人而言是受立委委託行使召開公聽會、撰寫法案等立委權限之公共事務,與身爲立委的王鴻薇,都是貪污治罪條例所稱的「公務員」。張凱維並未在艾弗公司名下擔任任何職務,卻以艾弗公司代表的身分前往臺灣安進公司提案,提案內容居然是將立委權限明碼標價,販售公權力的行爲已然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藉勢藉端勒索」的罪行,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陳又新質疑,王鴻薇在這扮演的角色是什麼?先前張凱維說過,王鴻薇放任他在外面賺外快,除了賣狗仔照片外,是否包含將立委職權拿來販售?拿來勒索民間企業?張凱維爲何敢直接在外面承諾立法?王鴻薇是否也從中得利?王鴻薇是否纔是「藉勢藉端勒索」的真正罪犯?張凱維是否只是一個白手套?王鴻薇是當立委後纔開始這類犯行嗎?過往徐永明向廠商索賄,承諾召開公聽會而被以收受賄賂重判7年4個月的前案還昭昭在目,張凱維與王鴻薇必須說明清楚在案件中的角色與細節,否則檢調應替大衆查清楚。

許譽騰則稱,張凱維的行爲看起來駕輕就熟,讓人不禁合理懷疑已不是第一次這樣做,更何況張凱維從王鴻薇擔任議員時期就已在其團隊,隨着老闆權力位置變換,是不是他可以去「溝通」的對象,也從小企業變成跨國公司?這都是需要王鴻薇與張凱維,親自對外界說清楚。

對此,張凱維迴應,整場記者會就是馬鬱雯、許譽騰、陳又新等人爲了個人政治選舉,殃及無辜惡劣手段,尤其指控他涉嫌向企業索賄一事皆非事實,「本人於該公司無任何職位、亦無任何親屬於該行銷公司任職,更無代表該公司前往提案,出示相關事證僅爲該公司提案簡報,甚至未出示我的名字,本辦公室未提案任何藥物相關法案,相關指控皆爲子虛烏有,本人非公衆人物,僅爲基層政治工作者,爲捍衛個人名譽,將進行提告,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