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語言大學2025年中國內地博士生招生簡章

一、選拔方式

2025年度我校以“申請-考覈”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須按照招生簡章相關要求報名並提交申請材料,我校通過材料審覈、綜合考覈擇優錄取。

二、招生專業

見招生專業目錄(附件)。

三、報考條件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博士生報考的基本要求,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學歷學位

1.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

2.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六年及以上(從獲得學士學位到錄取爲博士生當年的9月1日),按碩士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並須滿足以下要求:在CSSCI 來源刊物上已發表過三篇及以上與報考專業相近或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本年度報名最後日期之前出具已發表論文的學術刊物原件或編輯部的“論文錄用/發表通知”原件。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還須加試兩門專業課及一門政治理論課。

注: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應屆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以開學報到日爲準)取得碩士學位證書及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二)外語水平

外語考試科目限定在英語、俄語、日語、法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第二外語(中文試題,考生按照試題要求,使用相應語種答題,可選擇語種爲:俄語、日語、法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

所有申請人均須參加北京語言大學組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學外語考試並通過學校劃定的及格線。

(三)在相關學科領域成績優秀、成果突出。

(四)有至少兩名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五)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六)請考生仔細查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的備註信息,避免錯報,因錯報引起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七)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四、選拔程序

(一)報考須知

1.報考前請認真閱讀我校招生簡章中的所有內容,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造成報名無效,我校概不承擔責任:①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②所提供的信息、材料不完整或不真實。

2.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須全日制學習,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生。

3.報考類別包括以下兩種類型,請正確選擇:

(1)非定向:考生在被錄取後沒有保持人事關係的正式工作單位,讀博期間個人人事檔案及戶口轉入我校(戶口自願選擇是否遷入),畢業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就業。

(2)定向:考生在被錄取後仍與本人所在定向單位保持人事工作關係,讀博期間個人人事檔案及戶口不轉入我校,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工作。

考生錄取時的“錄取類別”即爲報考時“報考類別”,請考生在報考時謹慎選擇,擬錄取爲“定向就業”的考生須與定向單位、北京語言大學簽訂三方協議。

注:報考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的考生報考類別均爲定向。

(二)網上報名及繳費

符合條件的考生登陸網上報名系統(網址爲:考生平臺)填報信息,並交納報名費200元。網上報名系統將於2025年1月22日10點開通,2025年3月7日17點關閉,逾期未完成報名者,學校不安排補報。

(三)提交申請材料

考生提交以下申請材料(材料要求按順序排列,相應模板下載地址見網報公告):

1.材料清單;

2.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在同一頁;

3.碩士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非應屆碩士若無其一,請用空白A4紙替代,並註明“未獲得過碩士畢業證書”或“未獲得過碩士學位證書”且簽名;應屆碩士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代替);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應屆生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並註明預畢業日期或獲碩士學位日期);

同等學力考生須另提供本科畢業證、學位證;

4.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計劃書(一般不少於5000字);

5.專家推薦信(兩封),推薦人應爲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信由專家本人填寫、手寫簽名(不得使用電子簽名)並密封(密封時,在密封袋封口騎縫處再次簽名),填好後的推薦信不與考生見面,被推薦考生本人不得查閱,由推薦專家填寫後寄至我校研招辦,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轉寄;

6.學術經歷及成果材料,包括一份個人教育、學術經歷及成果自述,理論和學術成果的證明材料或實踐和創作成果的證明材料等;

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3篇及以上在CSSCI 來源刊物上發表過的與報考專業相近或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本年度報名最後日期之前出具已發表論文的學術刊物封面、目錄及被錄用的論文全文或編輯部的“論文錄用/發表通知”。

7.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除二外水平能力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本專業語種相關水平能力證明材料;

8.碩士課程成績單(往屆生可在考生人事檔案保管單位或碩士就讀學校的檔案管理部門複印並蓋章);

同等學力考生提交到高校進修碩士研究生課程的成績單(研究生培養部門蓋章有效);

9.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碩士畢業生可提供開題報告、研究工作進展情況、論文初稿等,往屆生提供全文);

10.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須通過資格申請平臺審覈;

11.報考類別爲“定向就業”的考生,須提供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除材料5外,以上所有材料應按順序製作成一個PDF文件(壓縮後大小不超過20M,內容應清晰可見,如缺少相應材料,請用A4紙替代,並說明、簽字),按博士報名系統提示上傳到博士報名系統中。除5、11外,其他材料不需要郵寄紙質版,原件均需備查。

要求以上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材料審覈

按專業成立5名及以上博導或教授組成的學科組,負責對該專業所有考生進行材料審覈和評價,按百分制獨立打分,取平均分爲材料審覈最終成績,擇優進入綜合考覈。原則上,各導師招生計劃人數與入圍綜合考覈人數比例不超過1:5。

材料審覈成績構成:

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研究計劃書、專家推薦意見:40%;考生學術經歷和成果(根據參與科研、發表論文、出版專著、訪學進修、參加學術會議、獲獎、教育經歷等情況綜合評價):40%;碩士學位論文、碩士課程成績:20%。

(五)綜合考覈

綜合考覈包括綜合筆試和綜合面試兩個環節。

綜合筆試包括外國語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同等學力人員須加試兩門碩士階段專業課和政治理論,每科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爲合格,低於60分,不予錄取。

綜合面試由招生導師組織5名及以上博導或教授組成綜合考覈組,對考生進行面試考覈,重點考查考生在本學科攻讀博士學位的學術素養、學術志趣、研究能力、創新潛力等,按百分制獨立打分、取平均分得出考生最終面試成績,並給出錄取意見。

(六)錄取原則

所有考生(含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根據各導師招生計劃人數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總成績=綜合筆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60%

綜合筆試成績=外國語考試成績*5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50%

同等學力加試成績僅做合格要求,不計入總成績。

筆試考覈各科目、面試考覈任意一項成績低於60分的,不予錄取;錄取意見爲不錄取的,不予錄取。

骨幹考生報考須符合教育部文件中關於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計劃生源範圍及招生對象的要求。

請注意,報考同一導師的所有考生(含專項計劃)考覈錄取辦法相同,均佔用導師招生計劃,在導師招生計劃內一起排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報考不同導師的專項計劃考生,如擬錄取人數超出專項計劃下達數,同一錄取批次內按外國語筆試成績排名,排名超出下達專項計劃數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五、時間安排

(一)網報時間:2025年1月22日10點至2025年3月7日17點,逾期未完成報名者,學校不安排補報。

(二)材料審覈結果公示時間:見後續通知。

(三)筆試時間:時間和地點見後續通知。

(四)綜合面試時間: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公開發布。報名、材料審覈、綜合考覈、擬錄取等信息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研究生院)或“北語研招”微信公衆號查詢,請及時關注。

(二)自2025級新生起,我校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爲4年,達到相關培養要求的學生,可以申請或提前申請博士學位,具體見我校相關培養規定,我校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爲3年;住宿期限以錄取專業的學制爲準,對超過學制年限的研究生,學校不再安排住宿,具體見我校相關住宿規定。

(三)如因考生個人原因取消報名、不能參加考覈或未被錄取,已交付的報名費、報名材料一律不予退還。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繫方式:

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15號

北京語言大學綜合樓1029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83

電話:010-82303470

郵箱:blcuyzb@126.com

公衆號:北語研招(blcuyanzh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