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高校發生一起高處墜亡事故,調查報告公佈

(原標題:北京一高校發生一起高處墜亡事故,調查報告公佈)

“中國應急管理”微信公衆號發文,不具備資質,未經過培訓,巡查過程中分心,北京一知名高校中控員安全巡查中違規使用電梯層門鑰匙打開電梯門,造成高墜事故。近日,該起事故調查報告公佈。

涉事的中國農業大學 資料圖

報告顯示,2024年12月10日22時40分左右,在中國農業大學東校區3號學生公寓14號電梯井內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一人墜亡。經查,這是一起因從業人員違規操作、現場安全監管缺失而造成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北京龍源高後後勤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龍源公司”)中控員蘇某在對學生公寓內重點設備機房進行安全巡查過程中,使用電梯層門外開鑰匙打開14層14號電梯層門後,不慎沿電梯井道墜落至電梯井底部(負2層)、墜落高度約45米。當日值班人員發現蘇某不見後,經尋找於次日3時40分左右發現蘇某倒臥在電梯井底部,立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119救援電話並報警。119救援人員將蘇某從電梯井底部救出後,經120急救人員現場確認蘇某已死亡。

經查,事故直接原因是蘇某將14號電梯轎廂停放在15層,並開啓ATT手動運行模式後,在巡查過程中分心,誤將14層當作15層,違規使用電梯層門外開鑰匙打開14層層門,造成事故。

此外,事故間接原因是北京龍源公司作爲物業服務項目的管理者,疏於對員工的督促和管理,未督促蘇某嚴格遵守電梯鑰匙管理使用制度的相關規定;疏於對項目現場的檢查,未及時發現並制止蘇某巡查期間分心,擅自使用電梯層門外開鑰匙打開層門的違規行爲,導致事故發生。

調查組認定,蘇某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鑑於其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認定北京龍源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並建議區應急管理局依據有關規定,對北京龍源公司處以50萬元以上70萬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