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條例》5月1日起施行 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人民網北京4月27日電(記者池夢蕊)《北京市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5月1日正式施行。該《條例》的出臺,是北京市貫徹落實中央“雙碳”決策部署和能源安全新戰略的重要舉措,將爲北京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提供有力支撐。

能源安全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石。近年來,北京市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積極探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然而,隨着形勢發展,在目標規劃引導、項目管理等方面,仍需通過立法加以規範。

記者瞭解到,《條例》共5章38條,分爲總則、目標與規劃、推廣與應用、支持與保障、附則,適用於北京市太陽能、地熱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及相關管理活動。其立法思路緊扣超大城市特點,堅持統籌發展與安全,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旨在建立健全適應本市需求的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

在總體要求與管理體制方面,《條例》明確落實“雙碳”目標,遵循統籌規劃、科學開發等原則,促進可再生能源與城市建設融合發展,構建完善的管理體制機制。規劃引導上,明確編制實施全市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劃,將相關要求納入供電供熱等規劃。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合理保障用地需求,開展評估、監測與考覈。

推廣應用方面,《條例》從多維度發力。可再生能源電力堅持內部挖潛、外部拓源,加強區域能源合作,支持新型電力系統及智能微電網建設,探索綠電直供。同時,強化可再生能源供熱供冷、生物質能和氫能應用。在重點行業領域及城市更新等方面,推動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支持綜合能源項目建設。《條例》還授權有關部門制定建設項目全流程監管辦法,健全消費促進及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考覈機制。此外,明確發改部門組織編制開發利用指南,推廣典型應用案例。

支持保障方面,《條例》鼓勵可再生能源技術、裝備及新材料研發、示範與推廣,促進科企合作攻克關鍵技術。將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納入高精尖產業發展規劃,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完善,支持產業集聚地和示範區建設。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的施行,將對北京市新能源用戶和企業產生諸多積極影響。對新能源用戶而言,一是降低用能成本。鼓勵用戶使用光伏、地熱等可再生能源或與傳統能源相結合的綜合能源系統,降低用能成本。二是與“雙碳”目標銜接。要求企業、學校、醫院優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滿足用能單位綠色低碳發展要求,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三是打造綠色品牌形象。鼓勵企業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打造綠色品牌形象。四是加強產品運維服務。明確相關單位對銷售的可再生能源產品質量或者提供的技術服務負責,向用戶說明安全操作知識,加強產品運維服務。

目前,北京市已有諸多成功實踐案例。中國華電“天寧 1 號”零碳園區將老熱電廠改造爲零碳園區,建設多種低碳設施;北京密雲穆家峪達巖光伏項目利用廢棄礦區建設集中式光伏項目,實現“板上發電、板下復綠(種植)”,爲廢舊礦區生態治理提供示範;南中軸國際文化科技園通過可再生能源項目實現顯著減排;平谷區劉家店鎮建設零碳村鎮,整合多種可再生能源應用,實現資源循環利用與綠色積分機制。

對新能源企業來說,《條例》帶來了廣闊市場空間,《條例》明確要求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爲企業提供穩定的政策預期,支持分佈式能源技術的應用。同時,鼓勵技術創新及應用,對高校技術研發或參與試點示範項目的企業提供支持,推動關鍵技術突破。強化併網與消納保障,細化消納責任權重考覈,要求電網企業提升服務效率,完善市場化交易機制。以及,推動產業鏈協同發展,支持本地化產業鏈佈局,提升企業競爭力。

北京市也不乏優秀企業案例。國家能源集團BIPV研發中心實現建築與光伏發電一體化及能源梯級利用;高性能固態鋰離子電池研發與量產基地在房山佈局,推動新能源產業集羣發展;國內首個退役光伏組件彩色化綜合利用示範工廠在通州建成,拓展光伏組件應用場景;森特股份從金屬圍護企業轉型爲BIPV領域先鋒;天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耕光熱領域,提供清潔能源綜合服務。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條例》的施行,標誌着北京市可再生能源發展進入新階段,將有力推動能源結構轉型和低碳發展,爲城市可持續發展注入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