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檢察院:去年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3人
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5月15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發佈《北京市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24)》。白皮書顯示,2024年,北京市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3人,提起公訴128人,不起訴226人(含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滿後不起訴100人)。
白皮書顯示,批捕、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數大幅上升。2024年,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數同比上升47.62%,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數同比上升68.42%。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類型相對集中。2024年,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前五位的罪名爲盜竊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合計佔比69.66%。其中,涉嫌盜竊犯罪人數最多,佔比爲37.99%。辦理未成年人利用網絡實施犯罪繼續上升,涉及盜竊罪、詐騙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傳播淫穢物品罪等。
白皮書指出,校園暴力犯罪需重視。2024年,北京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涉校園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數佔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數的5.54%。
當天發佈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聚衆鬥毆。案情顯示,2023年8月8日,孫某某(13週歲)與周某某(成年人,另案處理)、劉某某(17週歲)因瑣事產生矛盾,劉某某在周某某的糾集下,夥同趙某某(16週歲)等人,與孫某某糾集的張某某(16週歲)、吳某某(15週歲)、鄭某某(14週歲)、宋某某(15週歲)等人,先後兩次相約在平谷區一飯店、大橋附近鬥毆,雙方均攜帶工具,後劉某某報警。
2023年11月29日,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對張某某、劉某某提起公訴。2023年12月20日,法院以聚衆鬥毆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檢察機關對趙某某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考察期滿後於2024年5月29日作出不起訴決定。孫某某、吳某某、鄭某某、宋某某4人均被送入專門學校接受爲期六個月的專門矯治教育。
“對實施嚴重暴力犯罪、社會危害性大的未成年人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訴,發揮特殊預防、警示教育作用;對不批捕、不起訴、附條件不起訴、服刑的未成年人跟進實施精準幫教,最大限度實施教育挽救,防止再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嶽向陽表示。
編輯 張牽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