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監管局:支持有條件的財險機構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
北京商報訊(記者 胡永新)4月3日,北京金融監管局發佈《北京金融監管局關於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圍繞全面強監管嚴監管、切實防範化解風險、深化改革推進開放、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培育形成有利發展環境等五方面細化20條具體舉措。
在切實防範化解風險方面,《工作方案》指出,增強資本補充能力。加強償付能力風險監測,對經營指標劣化、偏差較大、償付能力充足率下降過快的公司及時開展監管預警和早期處置措施。督促財險機構科學制定、嚴格落實資本和業務規劃,結合自身實際開展特色化、集約化經營,着力降本增效,提升內源性資本積累能力。支持有條件的財險機構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和發行資本補充工具,增強抗風險能力。
《工作方案》指出,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加強定期監測,持續完善非現場監測工作體系。結合公司治理、SARMRA、資產負債管理等監管評級評估工作,加強對財險機構重點領域風險預警,建立風險監測工作臺賬。持續優化車險非現場監測機制,逐步向非車險重點領域推廣,開展網絡和數據安全監測,加強輿情監測,對於發現的問題和風險,及時採取監管措施,實現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
《工作方案》指出,完善風險防範化解處置機制。加強與中央、地方有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協調聯動,健全涵蓋源頭治理、早期糾正、恢復處置等在內的全流程風險防範化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