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佈知識產權領域執法典型案例 “平谷大桃”被非法使用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北京4月25日電 (記者 呂少威)“4.26”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公佈了一批自2024年以來查辦的商標侵權、假冒專利、違法開展商標代理等典型案例。
從案件類型看,既有涉及“平谷大桃”“銀鑽水泥”、知名汽車品牌濾清器等與生活消費密切相關的食品、產品案件,又有擅自使用特殊標誌、過期專利宣傳企業形象和產品等違法行爲。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八支隊負責人表示,將持續加大對知識產權類案件的查辦力度,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
案例一:在外包裝箱上非法使用“平谷大桃”地理標誌
平谷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發現某商貿有限公司利用網絡平臺直播間銷售大桃,當消費者下單後,由位於豐臺區某市場的某某商貿有限公司配送。消費者收到大桃後,發現包裝箱體上印有“平谷及圖”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及“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字樣。實際上,“平谷及圖”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由北京市平谷區果品產業服務中心持有,而兩家商貿公司並未取得相應資質,銷售和配送“平谷大桃”構成不正當競爭和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爲。
平谷區、豐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等分別責令兩家企業改正違法行爲,並處罰款。
案例二:假冒“銀鑽”水泥存嚴重安全隱患
門頭溝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囤積大量“銀鑽”牌普通硅酸鹽水泥,經鑑別,上述水泥並非原廠生產。根據檢測報告,該水泥氯離子含量達0.408%,遠超國家標準的0.06%,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門頭溝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產品質量法》分別對其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及銷售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爲,予以嚴肅查處,沒收全部侵權及不合格水泥,並處罰款。
案例三:出租房內銷售假冒知名汽車品牌濾清器
大興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公安機關移送的線索,在位於大興區長子營鎮一出租房內一舉查獲5803件假冒品牌濾清器,涉及“奔馳”“保時捷”等高端知名品牌,主要面向汽配城等經營場所銷售,貨值金額達52萬元。
大興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等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爲,沒收全部侵權商品和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案例四:在奧萊百貨設專櫃銷售侵權服裝
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對某國際知名服裝品牌權利人反映的線索進行覈查,發現浙江某服飾有限公司在北京三家奧萊商城和一家百貨商場設立了服裝專櫃,其所售服裝上使用“鱷魚圖形+字母”的標誌,與權利人的註冊商標高度近似,極易導致消費者混淆。
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依據《商標法》,對當事人依法沒收全部侵權商品,並處罰款。
案例五:違法使用杭州亞運會“潮涌”特殊標誌
根據舉報線索,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對北京某書畫院開展調查,發現該書畫院未經杭州亞運會組委會授權,通過其網站發佈虛假的人員名單,對名單中所列人員冠以“2023年中國杭州亞運會藝術形象大使”稱號,並擅自制作印有杭州亞運會會徽“潮涌”圖形的榮譽證書,發放給諸多“形象大使”。
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依據《特殊標誌管理條例》,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爲,並處罰款。
案例六:科技“練字本”使用已失效的專利號
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在對網絡電商平臺開展線上巡查時,發現北京某書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銷售某科技產品“練字本”和“練字攝像頭”時,在網頁和產品上均標示了專利號和“國家專利產品”等字樣。經查詢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上述專利號已過期。
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依據《專利法》,對當事人假冒專利行爲予以責令改正,並沒收違法所得。
案例七:知識產權代理公司虛構名目亂收費
海淀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線索,對北京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發現該公司利用商標申請人不熟悉註冊流程、註冊收費項目以及認證事項的情況,虛構出“中國馳名品牌”“質量信得過產品”等認證事項,向申請人收取認證費用。此外,該公司還向申請人收取所謂“商標證書排版費”“證據保全製版費”“商標轉讓保證金、加急費”等非法名目且並未實際支出的費用,嚴重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海淀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爲,並處警告和罰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