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隨機行刺女情緒失控住院 檢今赴醫院復訊聲請強制安置

▲北市北投區石牌捷運站月臺發生隨機行刺事件,持刀行兇的林姓女子經檢方復訊後,依傷害及恐嚇罪嫌向法院聲請安置於醫療機構。(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北投區石牌捷運站15日傍晚發生隨機攻擊事件,1名40歲林姓女子無故持刀刺傷正在月臺候車的42歲陳姓女子,造成陳女背部受創,所幸意識清楚、暫無生命危險。警方當場逮捕林女。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今(16日)前往醫院復訊後,認定林女情緒不穩定,依傷害與恐嚇罪嫌向法院聲請送往相關醫療機構安置,防範危害擴大。

事發時間爲15日下午5時56分,陳女當時獨自在石牌站月臺等車,毫無預警被陌生女子從後方以利器攻擊,背部瞬間血流如注。她忍痛高聲呼救,現場民衆驚覺異狀,立刻通報站務與警衛。目擊者指出,行兇女子身穿藍色上衣,刺人後一度想裝作路人離開,仍遭警衛與熱心乘客當場制伏。

警方趕抵後將現場封鎖,並協助救護人員將傷者送醫。初步調查顯示,嫌犯林女與被害人素不相識,警方訊後依傷害罪將林女移送士林地檢署,惟她言行異常、無法順利製作筆錄,當晚即先送醫觀察。

據瞭解,林女過去也曾有不尋常舉動,曾擅闖地檢署管制區,甚至推擠司法人員,行爲舉止一度引起注意,顯示其狀況恐早已出現異常徵兆。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今日前往醫院復訊林女,發現她答非所問、無法清楚陳述事實,認爲其有《刑法》第19條第1項適用可能,併爲保護公共安全,已聲請法院將其送入司法精神醫療機構暫時安置。

北捷則表示,涉案女子未經許可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捷運系統並造成乘客受傷,已依《大衆捷運法》第50條之一第1項第1款規定,開罰10萬元。捷運公司主管也已赴醫院探視傷者及家屬,並協助辦理保險申請,後續將強化車站巡邏與旅客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