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禁飲區不賣食品了 修法版本改挨轟「愛改就改」開玩笑?
北捷南京復興站現有微型商場Metro Corner,北捷爲增加商業收入,上會期提修法,希望解除禁飲食區不得販售食品規定,不過今天法規委員會,北捷自己拿掉這條條文。引用自臺北捷運公司網站
北捷爲增加商業收入,上會期提修正「大衆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升格爲自治條例,開放禁飲食區可買食品,今天法規會續討論此案,北捷拿掉「禁飲食區可買食品」條文,北捷評估,若開放可增4至8百萬商業收益,但因反彈多,維持禁飲食區不得販售食品。
不過由於北捷上會期送來的升格自治條例版本,是經議會大會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北捷新會期續審,卻自行決定修改條文,不拿掉禁飲食區不得買食品,引發第一召集人吳世正不滿,指北捷、法務局的搞法讓他一整晚睡不着覺,批評北捷「這不是開玩笑嗎?愛改就改?還不合議會審查程序?」
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續審北捷大衆運輸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升格爲自治條例,上會期審查時,委員會就質疑北捷拿掉禁飲食區不得販售食品規定,很奇怪,會變成捷運站內「可以買、不能吃」,且北捷常有老鼠出沒驚嚇乘客,不怕引來更多蟑螂老鼠?
今天法規委員會,委員也贊同應該不要拿掉禁飲食區販售食品,吳世正說,如果修法開發,將影響北捷環境觀瞻、還有若有小動物咬電線等,很難說捷運安全不會出事,一旦捷運出事就會出大事了,難怪上會期法規會委員都無法接受,甚至民衆會認爲,怎麼政府機關沒有誠信?以前不可以販賣,現在可以賺錢?市民都覺得被騙。
議員陳宥丞則問,上會期修法要開放,是否有評估可以收益多少?黃清信說,世界各國捷運的作法不同,像日本的捷運還可以賣拉麪,先前北捷評估,若開放賣食品一個站約有180萬租金收入,初步規畫可能會規畫3至5個點位,一年收益約4百至8百萬元,以北捷年5億多元收入,恢復禁止還不至於有種重大影響。
議員陳宥丞問,上會期修法開放有評估收益多少?黃清信說,世界各國捷運的作法不同,像日本還可以賣拉麪,先前北捷評估,若開放賣食品一個站約有180萬租金收入,初步規畫可能會規畫3至5個點位,一年收益約4百至8百萬元,以北捷年5億多元收入,恢復禁止還不至於有種重大影響。
召集人吳世正對於大衆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要修成自治條例很有意見,認爲修法後,法律位階將提高,認爲北市府的附屬事業提到這麼高的法律位階,並不適合。
法務局長連堂凱說,當初管理辦法是非常早期訂定,當時地方制度法還沒有出現,但法律效力等同自治條例,也是經過議會三讀。委員會則對於是否升格爲自治條例,名稱上也先暫擱。
今天法規會續討論此案,北捷拿掉「禁飲食區可買食品」條文,北捷評估,若開放可增4至8百萬商業收益,但因反彈多,維持禁飲食區不得販售食品。記者林麗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