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16分鐘錄影」消失 羅智強轟466元奪公衛文名譽
王鬱文(中)質疑,那個在偵查庭可以任意中斷錄影16分鐘的檢察官,如今已高升主任檢察官。(示意圖/資料照/劉宗龍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案,臺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4名被起訴的助理中,「公衛文」王鬱文不認罪,被判2年徒刑、緩刑5年。王鬱文在判決後寫下千字長文提到,檢察官曾當她的面直承「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但那段偵訊錄影卻成了「消失的16分鐘」。藍委羅智強痛批,法官因爲466元奪走王鬱文的名譽,這赤裸裸的政治清算也奪走了司法的貞操。
「司法成了466元的笑話!」羅智強今(30日)發文強調,這篇文想談的不是高虹安,而是一位成爲政治惡鬥祭品的助理。王鬱文不是公務員,一個受僱的年輕助理,每月獲得她當初談定的薪資。法官卻認爲,王鬱文獲覈撥的薪資中,有部份爲浮報,加加減減算出貪污466元這個數字。
「466元?」羅智強指出,薪水不是王鬱文所申報,她是真助理、有加班的事實,也沒有任何貪污犯意。但檢察官就是要起訴,法官就是要判刑。因爲466元,王鬱文被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王鬱文透露,檢察官曾於偵訊時說,「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你們這些助理。」原來,爲了定「正犯」高虹安的罪 ,必須要有一干「共犯」,以佐證她貪污事證確鑿。
羅智強質疑,也許法官覺得判緩刑不用關,已是開恩。但有沒有想過當事人,因爲這可笑的金額被奪走的名譽?以及,司法成爲標價466元的廉價笑話?臺南光電弊案圖利業者91億,離岸風電被疑啃食臺灣2兆。風光兩電讓綠營多少人賺到盆滿鉢滿,「結果呢?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羅智強強調,王鬱文拿到偵訊錄影光碟後發現,檢察官說一定要起訴的那段話被剪掉,錄影少了16分鐘。他痛批,檢察官不用負責,反而都還升官?「消失的16分鐘,赤裸裸的政治清算。司法悲歌,奪走的不僅是王鬱文的名譽,還有自己的貞操!」
王鬱文26日判決後髮長文提到,「這些結果就像人生被烙印一樣在網路世界裡永遠存在,在我內心可能永遠都揮散不去。我僅是一般小市民,我還是我,被側翼大酸特酸我的小孩還這麼小,但我根本沒小孩,而我現在對於這樣的社會現實說實在更沒動力。更不用說當初那個在偵查庭可以任意中斷錄影16分鐘的檢察官如今高升主任檢察官了,大家保重啊,記得偵訊時找一找錄影燈,確定要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