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女「離世」!惡保全性侵想脫罪 找人做僞證慘了判刑5年

新北一名惡保全性侵女友人還做假證,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工地保全阿桓(化名),2022年7月底下班時,請女性朋友小佳(化名)騎機車載他回家,到達住處後狼性大發,犯下強暴罪刑。小佳在案件審理期間離世,阿桓便矢口否認,甚至找人做假供詞,後因在小佳內褲及下體皆檢測出其精子細胞,並綜合相關證據,新北地方法院依犯強制性交罪,處阿桓有期徒刑5年。

判決書指出,小佳當日依照阿桓指示抵達其上班地點,改以阿桓載小佳的方式返回男方住處,當日約下午4、5時許,阿桓不顧小佳明白表示拒絕,以陰莖插入女方口腔及下體內的方式,性侵得逞。小佳事發後難過報警,並進行一系列的檢查、驗傷,但在法院審理前便死亡,所幸警詢中已把相關過程講明,核有證據能力。

見女方已離世,阿桓否認所有指控辯稱,當天確實有向小佳藉機車回家休息,但女方未有上樓,在樓下拿了500元就走,兩人沒有發生性關係。

證人阿杰(化名)則指稱,因自己母親當時確診,搬到阿桓住處與他同住,當天自己因做電療及化療沒去上班,故可證明案發時小佳僅在樓下,沒有發生強制性交行爲。

小佳前男友阿泉(化名)則表示,他與小佳都認識阿桓,相熟時間約半年,小佳日常言行與他 人無異,但實有智能障礙。阿泉表示,小佳被性侵的隔天明顯狀況不對,不斷哭泣,追問下得知被性侵一事,有陪她去驗傷和做筆錄,且據小佳的年齡、社會經驗和心智程度,若非親身經歷,實難憑空杜撰相關被害情節。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包含小佳生前繪製的現場圖、阿桓騎機車載小佳的監視器翻拍照片、疑似性侵害案件證物採集單、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等,並在女方內褲褲底中採出與阿桓相符的男性DNA,陰道深處及外陰部也檢出其精子細胞。因此,阿桓及阿杰的說法不足採信。

法官認爲,阿桓爲滿足性慾,違反小佳意願實施性侵害,審理期間供詞反覆、飾詞卸責,且於女方生前未有達成和解,並無具體的悔過表現;審酌阿桓沒有讀過書,在工地從事代班保全工作日薪1,400元,及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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