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海域漁船翻覆民間潛水員幫搜尋 控海上被丟包...海巡否認

新北市萬里籍漁船「漁山36號」在臺北港外海翻覆造成3人失蹤,前天晚上家屬聘請潛水員尋獲船長遺體,事後卻傳出潛水員指控海巡只願載運遺體、不讓潛水員登艇如同黑夜在海上丟包。海巡署澄清絕無此事。

「漁山36號」是在5日晚間6時許於淡水河口西北方14浬處翻覆9人落海,巡防區指揮部6日上午9時許接獲通報,陸續調派淡水海巡隊、北機隊出動1艦、2艇趕往搜救,同時請求空勤總隊直升機到場支援。

航行經過的「鴻昌11號」漁船就近馳援先救起6名漁工,並發現另2人卡在船尾、1人在船艙均遭漁網和繩索纏困、沒有生命跡象。後續海空搜救作業沒有找到這3人。

6日下午4時30分左右,家屬聘請的2名專業潛水人員向新北市政府漁管處申請許可獲准,搭乘「長勝36號」漁船自富基漁港出發,約晚間7時30分抵達事故海域開始打撈,9時30分找到63歲王姓船長遺體,10時30分交由巡防艇接駁運回臺北港海巡基地給家屬指認,2名印尼漁工仍未尋獲。

潛水員返港之後卻向媒體投訴,指控海巡署巡防艇只願載運遺體、拒絕潛水員登艇要求,如同在黑夜海上被丟包。

對此,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三巡防區指揮部指出,當天晚上在現場戒護潛水員打撈作業的淡水海巡隊PP-10098巡防艇,於接駁船長遺體之後接受潛水員請求代爲聯繫在附近等候的「長勝36號」漁船接他們返港。

海巡隊員透過無線電聯繫,「長勝36號」漁船詢問可否請巡防艇協助載潛水員前往臺北港,艇上隊員便依勤務規定請示上級是否還有其他任務?可否搭載潛水員返港?在聯繫請示等候期間,潛水員便已遊向「長勝36號」登上漁船。

第三巡防區指揮部強調,潛水員僅要求代爲聯繫漁船、從頭到尾並未直接聽到潛水員提出登艇請求,而是「長勝36號」漁船在無線電中提出,且沒多久潛水員便已登上漁船,巡防艇並無拒絕搭載的情況。

當時搜救行動已經投入6艘艦艇、42人及3航次空偵直升機,協助接駁潛水員返港並非難事,只是需依勤務規範報備請示隊部,希望各界不要誤解。今天仍有2艘巡防艇在事故海域繼續搜尋失蹤的2名印尼漁工。

萬里籍漁船「漁山36號」在臺北港外海翻覆造成3人失蹤,前天晚上家屬聘請潛水員尋獲船長遺體,事後卻傳出潛水員指控海巡只願載運遺體、不讓潛水員登艇如同黑夜在海上丟包。海巡署澄清絕無此事。圖/海巡署提供

萬里籍漁船「漁山36號」在臺北港外海翻覆造成3人失蹤,前天晚上家屬聘請潛水員尋獲船長遺體,事後卻傳出潛水員指控海巡只願載運遺體、不讓潛水員登艇如同黑夜在海上丟包。海巡署澄清絕無此事。圖/海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