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房屋稅 可望降至1%
臺北市議會法規會14日審查「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修正案。(丁上程攝)
爲增加民間包租代管誘因,並將相關法規妥善統整,臺北市政府提案修正「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欲把包租代管房屋稅率自1.5%下修爲1.2%。議會法規會14日審查,藍綠白議員皆認爲原方案誘因不大,經討論後把房屋稅率下修至1%,獲委員會同意通過,待送議會大會通過、法規公佈後,只要2024年7月1日起加入包租代管都適用。
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昨表示,中央修正房屋稅條例後,納稅義務人非自住房屋由縣市歸戶改成全國歸戶來計課,若有房東在外縣市也有房產,在臺北包租代管房產也要被課徵高額房屋稅,所以盼透過修正自治條例,把包租代管房屋稅下修爲1.2%。
不過,民進黨議員許淑華指出,只下修至1.2%,恐怕仍無法增加房東加入包租代管誘因,國民黨議員徐弘庭也認爲,僅從1.5%下修至1.2%對房東來說沒有吸引力,因爲只要不申報有租賃關係就不用繳交房屋租賃所得,對房東來說獲利更多。
民衆黨議員陳宥丞說,他最近在找房子,曾向包租代管尋求房源,發現非常缺乏。根據都發局統計8年至今僅成功媒合4000多件包租代管案例,這樣的數字可能還比不上1棟商辦出租的總件數,「調降稅率對房東來說是誘因之一,但1.2%似乎沒有達到。」
民進黨議員陳賢蔚則建議可將房屋稅下修爲1%,北市財政局長鬍曉嵐試算指出,若修正爲1.2%稅率,稅損約6500萬元,若再往下修正爲1%,稅損約減少8000萬元。法規委員會議員皆支持市府提案包租代管房屋稅率,應從1.2%再下修爲1%。
簡瑟芳表示,過去臺北市率先將包租代管稅率訂定爲1.2%,議會支持將臺北市房屋稅率再下調爲1%,將會成爲全臺灣包租代管房屋稅率最低縣市,有領頭羊效果,預計外縣市未來應該也會跟進。
都發局表示,法規會議員一致認爲應更強化鼓勵房東釋出的誘因,建議市府採以適用臺北市房屋稅率最低的自用稅率1%爲條文修正方向,市府未來會持續精進並落實照顧弱勢房客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