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收費員做到退休等勞權 臺南交通局簽署市府首份團體協約
保障收費員勞動權,臺南交通局與工會簽署市府首份團體協約。圖/臺南市交通局提供
爲強化收費員勞動保障與退休權益,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今天與工會正式簽署團體協約,成爲市府首個與工會完成簽約的局處機關。協約內容涵蓋彈性工時、薪資加給、健康檢查補助及明訂不因業務委外裁員等勞動保障,爲基層勞工建立更穩定的工作環境。
工會理事長方柔斐表示,工會現有68名會員,以停車收費員爲主,平均年齡57歲。收費員長期在外奔走、工作辛勞,普遍關注勞動條件是否獲得保障,並期盼能安心工作至退休。此次與交通局簽署團體協約,就是希望透過制度保障員工工作權益與生活尊嚴。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交通局工會自2014年成立以來,雙方保持良好互動,爲促進員工福祉與提升效率,雙方歷經多次溝通與正式協商,於2024年11月達成共識,並於今年4月經市府覈定,今日正式簽署爲期三年的協約,成爲市府各局處中首開先例的機關。
此次協約內容實質迴應基層需求,除依法保障工時外,也納入彈性上下班制度,允許收費員於到勤時間前後30分鐘內彈性調整。另爲激勵收費員士氣、提升停車收費績效,也納入油料補助費、工作獎勵金與全勤獎金等項目。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科長陳英傑補充,交通局每年編列預算,提供製服、工作鞋與雨衣等應勤裝備,此次協約更明訂不分年齡,每2年補助一次健康檢查費用,優於現行法規,保障同仁身心健康。
針對工會關心的收費員工作權保障,王銘德強調,不會因開單委外的推動而資遣員工,這點也在團體協約中明確載明,保障收費員工作權直至依法辦理退休。
王銘德強調,未來如協約需修訂涉及會員權益之事項,將優先與工會協商,確保雙方共識,攜手打造穩定、和諧、互信的勞資關係。
簽約儀式由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與工會理事長方柔斐代表簽署,並邀請勞工局局長王鑫基及臺南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林昌隆到場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