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員虐14童 罰60萬禁業30年

豐原區1家託嬰中心日前傳出14名幼童遭虐待,社會局26日表示,將重罰陳姓女保育人員、託嬰中心,圖爲家長出面控訴託嬰中心。(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豐原區某託嬰中心,日前傳出14名嬰幼兒遭陳姓女保育人員虐待,市府26日公佈裁罰結果,陳女被重罰60萬元並公告姓名,勒令30年內禁止從事相關工作;該託嬰中心未即時通報,也遭罰40萬元,另外2名保育人員同樣有不當動作各罰14、15萬元。受害幼童家長則指是遲來正義,盼不要再有類似案件發生。

該託嬰中心已離職的陳姓女保育人員,涉嫌在今年3月任職期間,對14名幼兒有惡意搖晃、拍打額頭、拉扯拖行等行爲,家長得知後氣得炸鍋,更出面控訴託嬰中心延遲通報。

市府社會局昨公佈裁罰結果,指陳姓女保育人員受過專業訓練,卻屢屢做出惡意粗暴照顧手法,且沒有悔意,已違反《兒少權法》,將重罰最高額度60萬元、30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另劉姓、曾姓保育人員有同樣不當照顧動作,各裁罰15萬元和14萬元、20年內不得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

託嬰中心部分,社會局表示,多名保育人員常態性不當對待幼童,託嬰中心未即時察覺通報,有嚴重管理疏失,將加重裁罰40萬元並勒令8月1日起停辦,也將公告託嬰中心負責人和陳姓、劉姓、曾姓保育人員的姓名。

「遲來的正義!」受害幼童家長們表示,希望透過重罰讓其他保育人員有所警惕,並盼別再有虐童事件發生。

社會局兒童托育科長楊惠如說,該託嬰中心收託55名幼童,其中17名順利轉介或家長自行照顧,其餘38名持續送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