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狂閃雙黃燈」錯了!內行人嘆一堆國道三寶 警察局曝正確用法

警方說明大雨時應該開啓大燈,視線不佳時可開啓霧燈。(示意圖/資料照)

臺灣各地近日因鋒面影響有陣雨及雷雨,西半部許多縣市有短延時強降雨及局部大雨,桃園也有局部豪雨。一位網友當時行經國一苗栗段,發現很多駕駛狂閃雙黃燈,卻未依規定開啓後霧燈,讓他直呼臺灣考照制度不健全,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曾說明,雨天應該要開啓頭燈,雨勢變大、視線受阻時,可以開霧燈穿透雨霧、看清道路,危險警示燈(雙黃燈)則應謹慎使用,因爲雙黃燈是汽車的「求救信號」。

原PO在PTT發文表示,2010年7月起新出廠之汽車皆標配後霧燈,可以在大雨時開啓,讓後方駕駛警覺,不過當時還是一排新車在暴雨中閃雙黃燈,閃久了會造成駕駛視覺疲勞,降低對於緊急狀況的應變,讓原PO忍不住感嘆直呼臺灣考照制度不健全,希望國道數位資訊告示牌在暴雨時提醒開啓後霧燈,「不然真的是一堆三寶在那邊雙黃閃到飽…」。

對此,許多人紛紛迴應,「有些車沒有後霧燈,有些人永遠不會關後霧燈」、「暴雨唯一選擇後霧燈」、「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霧燈在哪」、「就相關駕駛觀念根本沒有落實普及…」、「以前吵過了,一堆傻子以爲雙黃最安全,真的急煞沒有方式提醒後車」。

有內行人則指出,近年來國道公路警察局已經統一宣導,大雨或大霧應開啓頭燈和霧燈,雖然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時可以打雙黃燈,但條文也有說明,必須低於40公里甚至暫停路肩的程度,才必須開啓雙黃燈。

事實上,國道公路警察局2024年10月時曾宣導,「雨天開車要小心啦,記得打開大燈跟霧燈」;嘉義市政府警察局2024年6月也曾解釋,雨天應該要開啓頭燈,雨勢變大、視線受阻時,可以開霧燈穿透雨霧、看清道路,雙黃燈則應謹慎使用,因爲雙黃燈是汽車的「求救信號」,切換車道時應關閉再打方向燈,其他車輛才能準確知道行車意圖,避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