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新利多!心理諮商等6類非健保機構 可望納入扣除額
▲6大類非健保醫療機構放寬申請認定。(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致平/臺北報導
許多納稅人在申報綜所稅時,雖然支出與醫療相關,卻因接受服務的機構並未加入健保特約,且也未獲財政部帳務認可,導致該筆費用無法列入列舉扣除。爲解決此一問題,財政部近日公告修正審覈要點,放寬6類非健保機構申請範圍,新增包含心理諮商所、語言治療所、物理治療所等,未來只要就診的醫療機構符合「會計紀錄完備」的認定標準,民衆即可將相關費用列入醫療費用扣除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過去僅有加入健保特約的醫療院所可提出帳務認定申請,讓許多實際從事醫療服務的單位被排除在外。此次規定鬆綁後,新增六種非健保特約機構納入適用範圍,包括從事物理治療、職能訓練、語言復健、心理治療(諮商)、聽覺服務與助產工作的場所,皆可向稅務機關申請帳務審查認定。
▲放寬醫療機構申請帳務認定的時間與條件,對新設立或中小型機構更友善。(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高雄國稅局表示,這次審覈要點的修正,大幅放寬醫療機構申請帳務認定的時間與條件。過去須連續3年依法設帳並經查帳認定且無重大違規,才能申請;如今,只需申請前1年度完成設帳、經稅務機關查帳覈實,且無重大違章情形,即可提出申請。只要通過審覈並符合財政部對「會計紀錄完備」的認定標準,即可讓民衆在報稅時列入醫藥及生育費的列舉扣除額。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如果民衆是因爲生病就醫、生產或接受其他醫療照護,向這些機構支付的費用,只要機構有通過認定,從申請當年開始,就可以列入報稅時的醫藥和生育費扣除額。這樣不只能保障民衆的報稅權益,對醫療機構的專業形象也有加分,等於民衆省荷包、單位也更有公信力,雙方都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