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京華城案黑幕?林洲民替公務員抱屈:非「鼓掌通過」而是充滿無奈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今傳喚臺北市都市發展局前局長林洲民出庭作證。林洲民說,京華城案用「魚目混珠」方式要容積獎勵,公務員充滿無奈,並非「鼓掌通過」。
法官問及依都市計劃法第24條自提細部計劃,都發局會先審議,再提案至都委會,關於案件合法性、適法性與否,都發局和都委會如何分工?林洲民說,第一步是都發局處理,因爲是人民權益,沒有不受理的道理,也不會用一兩句話就否決,但京華城案只用都市計劃法第24條送審,那重點就是財務計劃、事業計劃。
林洲民說,都市計劃法第24條是中性敘述、不到一百字,簡單到如同「我肚子餓要吃飯」這麼簡單,京華城案不在於是否可以引用該法條,京華城可以引用該法條,但是引用之後證據不足。
再者,林洲民說,他個人堅決反對用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貢獻3個詞來取得容積獎勵,「那是虛幻的」,移花接木的形容詞,不是都市計劃或都市更新的專有名詞,京華城是很惡劣的案例,此例一出,未來大家都要比照辦理、要獎勵。
他說,京華城案所有公文都是負面意見,他沒有看過肯定意見,公務員「不是鼓掌通過的」,而是充滿無奈,京華城案申請要獎勵,是用「魚目混珠」方式,它明明就不是都更案,卻通篇用都更方式要獎勵。
林洲民認爲,相關科室、審查委員都不同意也留下紀錄,但2021年9⽉都委會仍通過京華城案,他曾經任職都發局公職,完全無法理解決策過程。
林洲民。記者林孟潔/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