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色情、偷查個資、關說銷單三罪 前松山巡佐陳建業等9人起訴

北檢

臺北市警松山分局中崙所前巡佐陳建業涉嫌包庇色情應召站,只追查人頭負責人,另違法協助友人查詢車籍、個資,還找國道員警幫忙松山所員警處理超速銷單,臺北地檢署2日依圖利、違反個資法起訴陳建業、4名國道員警、松山前退休小隊長共9人。

被起訴的9人,包括陳建業、友人陳健全、應召站業者劉有庭、松山分局退休小隊長邱弘吉、邱男友人陳瑛招、國道公路警察局保安警察隊員警艾治平、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汐止分隊小隊長許明哲、泰山分隊小隊長林宗秋、泰山分隊員警何佳浩。

起訴指出,應召站業者劉有庭等人,自2017年2月起找劉姓人頭承租套房,找泰籍女子從事「一樓一鳳」賣淫,同年6月陳建業與時任松山所專案警員孫振益查獲泰女後,劉即致電陳建業面議,陳即不追查應召站集團成員,僅移送劉姓租屋人頭,劉因此獲不起訴,之後該集團丘姓馬伕被萬華分局逮獲,自丘手機對話查獲劉包庇情事。

陳建業因經營機車行的友人,因客人保養漏未加機油就將機車駛離,友人2017年7月請陳查詢該客人的車籍資料;陳瑛招2023年2月透過前松山分局小隊長邱弘吉請陳員代查應徵保母李女的刑事前科;陳員友人陳健全2023年6月請陳員查詢胞姊的車籍資料。另劉姓女子爲助兒子處理刑事案件,於2023年7月請託陳員查詢兒子前科資料。

2024年4月,松山所員警孫振益駕車在國道被雷射槍拍到超速,孫員爲避免繳罰鍰及遭違規記點,以LINE請陳建業關說幫忙,陳透過任職國道公路警察局員警艾治平,找上汐止分隊小隊長許明哲協助銷單,許再請泰山分隊小隊長林宗秋銷單、林宗秋在泰山分隊辦公室告知承辦員警何佳浩銷單。何即在電腦上將孫員被拍攝到的超速照片刪除,圖利孫員。

案經查局北機站接獲情資,另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則自清自檢,報請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