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下出孝子?女子狠揍同居人小孩 法官認「非故意」卻判拘役
去年8月間,周姓女子因管教小孩出手太重,遭孩子親生母親提告,基隆地院日前判處周女拘役40日,緩刑2年。(張志康攝)
華人常會管教小孩,常會用「棒下出孝子」這樣的概念,但隨着時代改變,這種觀念往往需要修正,尤其是管教不是自己親身的孩子,更應該小心。去年8月間,新北市有一名周姓女子,因管教同居人小孩出手太重,遭同居人前妻提告。日前基隆地方法院宣判,將周女依《刑法》傷害罪判處拘役40天、緩刑2年。
事情發生在去年8月,今年25歲的周女與曹男及曹男一對未滿7歲的兒女在新北市同居,平日會協助曹男管教一對小兄妹,不過小孩子愛玩,也常讓周女頭痛不已。
去年8月23日晚間,周女看到小兄妹站在房間裡的彈簧牀上蹦蹦跳跳,手裡還拿着長型的玩具放在嘴裡,周女擔心孩子發生危險,一時情急之下,就近抄起牌尺,請曹姓小兄妹吃了一頓竹筍炒肉絲。
次日,曹男的前妻,也是曹姓小兄妹的親生母親簡女在探視小孩時,赫然發現女兒的左邊屁股、左邊大腿及右手前臂都出現淤青,急忙看兒子狀況,也發現兒子的小屁股上也出現淤青,頓時勃然大怒,立馬帶一對兒女到醫院驗傷,並拍下照片做爲證據,赴警局提告周女傷害。
警方立即通知周女到案說明,周女也坦承不諱,警方便將全案函送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去年12月起訴周女。
周女向檢警表示,她並沒有讓小兄妹受傷的意圖,周女說,是因爲擔心孩子的安全才會用這種方式管教。她強調若不在乎就不會管孩子們,雖然知道這樣管教方式其實不太對,但已經跟孩子們講過很多次,但孩子們都沒把她的話放在心上。周女表示,她每打完孩子後,都會再跟孩子們道歉並安慰,再仔細跟孩子們說明犯錯的原因。
不過孩子的母親簡女堅持不願和解,法官在考量周女犯後自白坦承全部犯行,犯後態度良好,衡酌被告所爲雖有不當,但幸未造成2名兒童身體健康重大傷害,又考量其管教方式雖有不當,但犯罪動機並非出於故意加害2名兒童的惡意、目的也不是爲刻意傷害2名兒童身體健康,再參酌周女的職業、教育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判處周女犯傷害罪2罪,各處拘役30日,合併執行40日,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