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打肉毒「牛奶針」害美容教母猝死 密醫、護理師要賠361萬
▲黃慧娟被譽爲「美容教母」。(圖/翻攝美體小舖臉書)
記者郭玗潔/臺北報導
美體小舖The Body Shop臺灣區創辦人、號稱「美容教母」黃慧娟,2021年時到北市法漾診所打肉毒桿菌,以喉罩氣道及靜脈注射方式,實施俗稱「牛奶針」的舒眠麻醉等醫療行爲後,突休克昏倒,送醫不治身亡。檢警事後查出,診所負責人傅仰曄根本沒醫師執照,卻爲黃打針,還要護理師林庭玉擅改黃女病歷,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判傅、林要賠償家屬361萬5190元。
黃慧娟於1988年引進英國保養品牌「THE BODY SHOP」,首創回收空瓶抵消費,累積回收逾260萬個空瓶,被譽爲臺灣美容界教母。2021年7月23日下午4點多,黃慧娟在北市中山區的法漾醫美診所內昏倒,送往臺北馬偕醫院急救17分鐘恢復呼吸心跳,但住進加護病房插管持續昏迷,同年9月30日宣告不治,享壽71歲。
黃女的獨子曾峙屏提告追究,主張診所實際負責人傅仰曄無醫師執照,卻和護理師林庭玉擅自爲他母親注射肉毒桿菌做醫美等侵入性醫療,傅林2人辯稱,黃女當天到診所洽談買賣珠寶,然後說要做護膚保養,到洗手間更衣遲遲沒出來,查看赫見黃女昏倒在地,趕緊做CPR、施打靜脈注射並叫救護車送醫,當天沒對黃女做任何醫美治療。
然而檢方調查,傅仰曄確實沒有醫師資格,卻開設法漾診所,擔任實際負責人,並以月薪5萬聘任有醫師資格的熊男掛名診所負責醫師,讓熊男配合衛生局抽查、申請特定管制藥品,實則熊男並未在診所執行醫療業務,全由傅經營、管理診所,從2016年6月21日開業日起至2021年8月16日之停業日止,和護理師林庭玉與不名外籍人員等人,在診所內替病患施打玻尿酸、胎盤素、肉毒桿菌、施作埋線等人體侵入性美容醫療。
2021年7月23日16時許,傅仰曄、林庭玉再度於診所對黃慧娟進行醫療行爲,導致她昏迷死亡。而後黃慧娟兒子上診所查訪母親的治療紀錄單,傅仰曄便指示林庭玉將治療紀錄單、療程明細表的「治療項目」統一改爲「臉部保溼x1」、「保溼2000」等不實內容,檢方調查後依違反醫師法等罪,將傅林兩人起訴。
▲「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臺灣區創辦人黃慧娟驟逝,公司由兒子曾峙屏接手經營。(圖/翻攝美體小舖臉書)
臺北地院審理,法官判定兩人不具醫師資格,卻非法執行業務,事證明確。刑事上,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傅男2年8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473萬餘元,林女判刑2年6月,另依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2人各3月徒刑、皆得易科罰金9萬元,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中。
民事部分,黃女獨子曾峙屏代母提告向傅林2人求償,獲判賠共371萬餘元,再以自己名義求償喪母之痛的精神慰撫200萬元,臺北地院審酌曾爲資本額11億餘元的公司負責人,傅名下不動產財產總值高,而林目前名下已無資產等情,判傅、林2人應連帶全額賠償。案經上訴到二審,對黃慧娟的賠償扣除看護費後,改判361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