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7貓棄屍案 動保處認定非法繁殖場將開罰

謝男住處飼養大量貓只。(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飼養環境髒亂。(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板橋區光環路2月27日發生7具貓屍遭遺棄案,新北市動保處與海山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追查,逮捕計程車司機67歲謝姓男子到案,依《動物保護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2)日裁準。動保處表示,後續從謝男住處查獲16只貓,且有販售事實,認定爲非法繁殖場,將依法開罰。

動保處指出,謝男住屋處爲4樓頂層加蓋,有多達30多個貓籠,飼養11大5小共16只貓,並發現催產素、抗生素及動物疫苗。謝男承認繁殖貓及以有價方式供人認養,亦承認私自使用藥物注射予貓體內,對於虐貓矢口否認,只承認因經濟不佳而棄貓。

謝男私自繁殖多隻貓。(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人員在冰箱內查獲動物用藥品。(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經動保處人員查訪,鄰居證實謝男長期販賣貓咪,附近居民曾向其以1只2000元價格購買。但謝男說,印象中只出養2只貓,每隻貓認養費用1500元。

動保處表示,由於謝嫌飼養方式非一般民衆當寵物飼養,其飼養處散佈疫苗、藥品、催產素,每隻貓咪皆無取名,亦有2只哺乳貓,斷定其爲非法繁殖場。7只貓虐死部分涉及刑責,由海山分局移送地檢署辦理。16只貓由動保處全數沒入帶回。

動保處說明,非法繁殖將依《動保法》可處10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終身不得飼養及認養動物。無施打狂犬病疫苗,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未取得獸醫師資格擅自執行獸醫師業務者,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所用藥械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