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兩財經|5月12日至13日北京禁飛低慢小
北京市公安局剛剛發佈,自5月12日零時起至5月13日24時期間,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無人機、穿越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進行各類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於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於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含穿越機)、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繫留氣球等。
此外,針對孔明燈,根據相關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
新聞來源:北京公安
製作:實習生 陳冰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