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百胖男冒充正妹下藥迷昏小鮮肉 他被拐完事後驚見「糞便」報警

年近半百的林姓男子5年前假冒女性攀搭2名男網友,以「哥哥」身分載2男到蘆竹住處,在關燈全黑的環境下和2人嘿咻,要求對方從「後面」性交,完事後旋即閃人,其中一名男子前後與林發生12次性關係卻不覺,另一人則因性交後覺得「怪怪的」,加上尿液驗出安眠藥劑成分而報警,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林5年6月徒刑定讞。

林體態肥胖,曾因強盜案入獄,冒名「林語婕」上網結識一名19歲青年,2020年3月26日晚上,假扮「林語婕的哥哥」騎車載對方回住處,將安眠藥摻入酒品給對方飲用後,將房間內的燈關掉、要青年等待。

林隨後再以「林語婕」身分進房,與青年性交,完事即離開,沒有露臉。青年睡醒,林假稱「妹妹」已出門,但青年回家卻發現生殖器「有一些類似糞便的東西」,傳訊息質問「林語婕」,對方含糊帶過。

青年就醫驗尿,尿液中檢出苯二氮平類鎮定安眠劑的代謝物氟硝西泮,且青年曾詢問對方「你根本就是男的吧,不要再騙人」、「妳這麼有信心跟照片上一樣,怎麼從頭到尾不敢讓我看」。

檢警調查,發現另名時年24歲男子也受害,這名被害人因沒有性經驗,被林以相同手法誘騙,卻堅稱「林語婕」是女性,同年2月至5月間發生了12次性關係,男子說,沒懷疑過是和男人發生性關係,聊天時也以情侶相稱。

林到案後僅承認邀兩名男子回家,但否認發生性關係,聲稱「聊天聊整晚」,一審判4年6月徒刑,二審認爲24歲男子12度與林發生性關係,難以認定是強制性交,此部分改認定無罪,林的刑度也減爲3年6月徒刑,但最高法院認爲有疑點,發回更審。

更一審審酌林明知被害人無意願與同性發生性行爲,卻喬裝成女性並於黑暗中隱藏容貌五官,誘騙無性經驗的男子發生性行爲,使對方心生創傷,且林始終否認犯行,依強制性交罪判5年6月徒刑,林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年近半百的林姓男子假扮女性和2名男網友摸黑性交,最高法院判5年6月徒刑定讞。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