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國發基金投資淨零產業 環境部:Q2開始受理申請

環境部經廣納各方意見,於2025年2月4日對外發布「環境部辦理加強投資綠色成長淨零產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

環境部說明,該作業要點參考其他國家發展基金投資方案作業要點規定,主要明定設立信託專戶、成立專案辦公室、搭配投資之資格要件及評選應具文件、搭配投資原則及程序、管理費及績效獎金支付規定、對被投資事業之監督管理機制、搭配投資人應盡義務責任及定期向國家發展管理會提報執行成果等應遵行事項。

環境部表示,在被投資對象設定上,涵蓋執行淨零永續相關新興業務之國內非上市(櫃)企業,或主要營業活動於我國之境外企業,本方案投資金額上,單一企業之總金額不得超過1億5,000萬元,單次投資不得超過1億元。

環境部說明,在搭配投資金額比例上,搭配投資人應與本專戶共同投資,且不低於本專戶參與之投資金額。另考量我國淨零科技發展已具基礎,特別設定6大重點投資對象,得以不低於本專戶投資金額2分之1爲共同投資金額;再者,其中如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中央科技主管機關合作、委託或經覈定補助研究計劃相關之投資個案者,得以不低於本專戶投資金額3分之1爲共同投資金額。

此外,環境部補充,因應國內創業生態持續發展,除傳統創投業者外,各種育成機構與加速器亦紛紛參與協助新創,故本方案廣徵企業創投加入共同投資行列,再加上金融機構及設有加速器計劃之法人團體,並設定合理之搭配投資人應完成投資案件數,增加作業彈性。另就投資績效良好之共同投資人,增設優良搭配投資人註記制度,以鼓勵引導共同投資人踊躍開創合適投資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