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委不爽環境部稱學甲爐碴案「無污染」 臺南環保局駁指控

臺南學甲28萬噸爐碴迄今仍埋藏在全程興業公司廠房下,而臺南市環保局、環境部未處理的原因爲,該公司爲不知情者,若拆廠清碴將損害業者權益,此外,環境部也多次強調「檢測環境、地下水皆未發現污染」。(賀培晏攝)

臺南學甲28萬噸爐碴迄今仍埋藏在全程興業公司廠房下,而臺南市環保局、環境部未處理的原因爲,該公司爲不知情者,若拆廠清碴將損害業者權益,此外,環境部也多次強調「檢測環境、地下水皆未發現污染」,讓民衆黨立委陳昭姿氣的大罵:若覺得檢測沒問題等於真的沒問題,那請環境部官員比照當地居民,也去喝地下水看看。臺南市環保局則反駁指控,並曝處理進度。

監督施政聯盟今(12)日舉辦「學甲爐碴案」記者會,由陳昭姿、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及環境部官員一同出席,而原先有受邀的臺南市環保局則不明原因缺席;陳昭姿指出,經2022年12月臺南地檢署起訴郭再欽等多人不法掩埋行爲,但臺南市長黃偉哲市長至今都沒有要求主嫌郭再欽提出清除爐碴計劃書,疑有涉嫌護航及圖利。

陳椒華表示,2016年6月臺南地檢署仍在調查此地之不法掩埋爐碴時,時任臺南市長賴清德就發給全程興業建照,根本是明知違法還發照;而郭再欽爲前民進黨中執委,被起訴後雖已退黨,但是,黃偉哲市長至今仍然護航郭再欽,郭再欽違法,卻不要求其清除學甲28萬噸爐碴,黃偉哲明顯圖利郭再欽。

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吳麗慧常務理事表示,經濟部訂定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爐碴廢棄物處理後的再利用,應該遠離地下水1公尺,而且不能與土壤接觸。郭再欽將爐碴不法掩埋且泡在地下水中,而且下挖至地下5至6公尺深,均已超過地下水層,且已污染地下水,黃偉哲卻不要求清除,明顯圖利郭再欽。

環境部迴應,從2020年至2024年間,共進行12次的地下水檢測,8大重金屬都符合檢測標準,因此並未立即開挖清理,而是要求清理義務人「在具開挖可行性時,立即進行爐碴的清理」,而在進行清理前都會持續進行監測,確認土壤、地下水無受到污染影響。

至於爲何沒有函請郭再欽提出「清除爐碴計劃書」,環境部表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71條的規範,要求誰來提出屬於地方政府的權責,因此中央的立場都是尊重地方政府。

臺南環保局則指出,爐碴案系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要求實際行爲人林某應就本案負行爲責任進行清理,後續倘實際行爲人無清理意願時,將要求產源事業(即明祥馨公司代表人郭○欽)負後續清理責任。另環保局亦於112年6月函請明祥馨公司提送清理計劃,該公司提出訴願遭駁回後,又於113年7月4日再提行政訴訟,目前由法院審查中,駁斥外界護航特定人士的不實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