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是憲法保障的權利」 蕭美琴:民主自由絕非理所當然
▲副總統蕭美琴。(資料照/總統府提供)
實習記者石嘉豪/臺北報導
大罷免首波投票倒數1天登場,副總統蕭美琴今(25日)晚間發文表示,罷免權就像選舉權,是憲法保障的權利,是臺灣民主制度的一環,人民行使憲政權利,是修復、更新的過程,而民主自由絕非理所當然,是一代一代臺灣公民不放棄的選擇與堅持。
蕭美琴表示,這幾個月來,她看見許多公民挺身而出,有人在大雨中彎腰懇託,有人頂着烈日,站上一整天的街角,或挨家挨戶連署、遞傳單,只爲了心中那份信念,「一個更好的臺灣」。
蕭美琴認爲,這些公民站出來,不是爲了個人的喜歡或討厭,而是爲了我們共同守護的家園,爲了那份我們習以爲常的自由與民主,爲了身邊的每一位你和我。「這些身影無比堅定,他們的眼神裡,只有守護與責任。日曬雨淋中,看到他們,我深受感動,也更覺謙卑。」
蕭美琴指出,臺灣一路走過坎坷的歷史,面臨各種壓力與挑戰,今天的民主自由和世界看見的驕傲,絕非理所當然,是一代一代臺灣公民不放棄的選擇與堅持。
最後,蕭美琴強調,罷免權就像選舉權,是憲法保障的權利,是臺灣民主制度的一環,人民行使憲政權利,是修復、更新的過程,更是民主韌性的展現,能讓臺灣更好的力量,一起再爲臺灣爭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