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定婚齡提高到35歲的六大好處

我的提議就是標題的這意思。

中國法定婚齡,現在是男22歲,女20歲。

現實中你會發現這樣年紀的男的和女的,基本上還是心智上的小孩子,也不知道喜歡誰,想要誰,也沒法對自己的身體和精神做主。

快三十了還得爹媽幫着相親、訂親、喝完訂親酒還用強的,真是顏面喪盡了。

所以我建議國家修改法律,改爲“年滿35週歲才結婚”。

35歲以上才允許結婚,有以下幾個好處:

1.男方有了充裕的時間積攢彩禮

過去的18萬8或者48萬8,累死爸爸累死媽,現在一律不需要,18歲進電子廠,打15年的工,縣一中學區房買回家!

2.女方有了充裕的時間來認識什麼樣的男人才值得託付終身

沒有愛紅臉,沒有羞答答,15年盡情談戀愛,找到心中的那個他!

3.家長年紀都大了,折騰不動了

新郎新娘三十五,六十往上老爹媽。人老氣衰折騰不動,不爲難女婿,也不給媳婦找茬!

4.徹底摧毀處女情結

落後思想被盪滌,不再糾結當傻瓜。女子豈是買賣品,性格纔是珍珠花。

5.集中力量搞學習 談戀愛

既然沒到三十五,胡思亂想沒用噠。好好考上公務員,上百媒人把你誇!

婚齡推到三十五,從容戀愛是生涯。男子溫柔女堅定,人生意義能昇華。

6.對反腐敗有意義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沒辦二婚娶小花,減少羣衆的非議,不易犯錯不落馬。

綜上,把《民法典》裡的法定婚齡修改爲“男女都滿35歲”,是更好的選擇。

p.s

別問我對這件事的真實態度,這是一個童稚型社會,大家都是小盆友,生活和性都不能自理,也沒法對自己的選擇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