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以軒欲用洗錢富尪的「1.9億帳戶」 提告銀行慘遭駁回

安以軒的富商老公陳榮煉涉洗錢遭判刑,近日傳出當年安以軒想動用老公遭封鎖的海外帳戶提告銀行,慘遭法院駁回。(中時資料照)

知名女星安以軒的富商丈夫陳榮煉,於2022年因涉嫌非法經營博弈事業以及洗錢等不法行爲,遭到澳門警方逮捕。於2024年11月,澳門法院宣判出爐,陳榮煉需服刑13年,同時併科相當於新臺幣75億元的鉅額罰金。

夫妻兩人已分隔臺灣、 澳門 兩地超過三年。近日有消息傳出,安以軒曾在2022年試圖動用陳榮煉在臺灣開設的外幣帳戶,但遭到銀行方面的拒絕,後續安以軒提起訴訟,最終卻以敗訴收場。

根據媒體所披露的判決書內容顯示,陳榮煉早在2020年6月便已在臺灣的某間銀行開設了外幣帳戶,帳戶內分別存有港幣5000萬2204元以及美元20萬2283元,總計換算約爲新臺幣1億9885萬元。

在陳榮煉被捕後的半年,也就是2022年7月,安以軒以配偶的身分向法院提出申請,確認其對該帳戶擁有代理權,並主張夫妻之間互爲代理人,應當可以提領及管理該筆帳戶內的款項。

最初,安以軒需要依照1.9億的訴訟標的價額,繳納裁判費共計165萬餘元,但她認爲金額過高,因此提出抗告,不過在2023年12月遭到駁回確定。爲了降低訴訟所需要的費用,安以軒轉而以陳榮煉本人的名義,對銀行提起「返還消費寄託物」的訴訟,僅請求返還美元6萬4546元(約爲新臺幣206萬元),用於支付房屋貸款。

然而,該筆帳戶早已因爲涉及洗錢疑慮而遭到銀行凍結。法院在審理之後認定,根據澳門法院的判決,陳榮煉確實涉及不法經營賭博集團,並將不法所得透過其所成立的「德晉貴賓會」進行洗錢,其中一部分款項便匯入了該外幣帳戶。法官認爲,該筆資金屬於犯罪所得,銀行依據「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有權凍結帳戶並拒絕交易。

針對此事,銀行方面強調,陳榮煉已經遭到 澳門 法院定罪,且其並未合理說明帳戶資金的來源。此外,由於陳榮煉非本國人士,且並無臺灣的居留證,依照「外匯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必須親自持護照或其他有效的證件至銀行辦理結匯,但他目前因滯澳門被關,而無法完成相關程序。法院在審酌相關資料後認爲,銀行依法可基於洗錢的疑慮拒絕交付款項,因此判決銀行不須返還美元6萬餘元,安以軒最終仍無法動用陳榮煉帳戶內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