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手一壓就變形,怎保頭頂安全?
何勇海
安全帽承擔着保護作業人員頭部安全的重任。然而央視記者近期走訪發現,一些門店兜售的所謂“防塵帽”,外形和國家規定的安全帽高度相似,卻輕薄很多,也沒有安全帽國家標準中要求的永久標識和提示信息。一些已明顯超過使用期限的安全帽被作爲“特價產品”公開售賣。一家塑料製品企業倉庫裡堆滿等待發貨的安全帽,隨意拿起一頂只要稍微用力一壓就會變形。
“小小安全帽,生命保護罩”,它是生產建設工人保護頭部、防止或減輕事故傷害、保證生命安全的重要防護用品,合格達標的安全帽纔是工人頭頂的生命屏障。
今年1月1日,應急管理部發布的《個體防護裝備安全管理規範》強制實施,其中對頭部防護所使用的安全帽必須執行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進行了明確。安全帽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明確了安全帽的基本技術性能要求,包括衝擊吸收性能和耐穿刺性能,並要求製造商在產品內側標明標準編號、製造廠家、生產日期、產品強制報廢期限等永久標識。
然而,用“防塵帽”冒充安全帽,安全帽明顯超過使用期限,用手一壓安全帽就變形……這些狀況讓人膽戰心驚,既暴露出一些企業輕視工人的人身生命安全、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嚴酷現實,也暴露出一些部門對安全勞保用品的生產經營缺少監管管理,還暴露出一些勞動者的質量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偏低,未對企業提供的劣質安全帽說“不”。
解決安全帽劣質亂象須多管齊下。首先,必須對轄區企業進行安全帽質量大排查,常態化檢查企業對安全帽的配置、使用、維護情況,設立舉報獎勵制度,鼓勵一線工人舉報企業的違法行爲。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的企業,大幅提升罰款金額,對直接責任人如企業主、採購員等予以罰款、取消從業資格等處罰,若因選用質量不合格勞保用品導致員工健康和安全遭受損失,則要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嚴查無證生產行爲。去年5月國務院發佈《關於調整完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決定》,對安全帽等6種產品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安全帽生產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以確保每頂安全帽都符合國家標準。但央視記者此番發現,一些具有安全帽生產許可的企業也在偷偷生產劣質產品,並想方設法逃避監管。質檢部門應嚴把質量檢驗關,對市場上質劣價廉的產品要順藤摸瓜,對生產者予以鉅額罰款、取消從業資格乃至追究刑事責任等處罰。
此外,安全宣傳要進企業,安全帽撞擊測試要開展,同時提升工人的質量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認識到戴好安全帽並不是有帽子戴就行。有專家建議,勞動者可通過與用人單位平等協商,就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倒逼其提供合格、達標的安全防護用品;用人單位若未能提供合格用品,應拒絕執行作業指令,並對用人單位提出檢舉。
生命高於一切,安全重於泰山。讓一線工人都能戴上真正安全的安全帽,是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義務之一。安全生產從“頭”開始,劣質安全帽的重大隱患,必須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從生產、質檢、採購、使用等各個環節加以整治,方能讓人放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