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小姐幫按那邊加500 老闆與櫃檯人員被抓判刑

傅姓男子開按摩館竟然讓按摩師替男顧客做半套,被抓遭判有期徒刑,櫃檯小姐也被判。(邱立雅攝)

傅男在竹北市鬧區經營按摩館,私下讓按摩師幫顧客按摩之後,再用500元對價提供打手槍性服務,新竹地院依共同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判處傅男有期徒刑5個月,鍾姓櫃檯人員也依共同犯圖利容留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

傅男在自己經營的按摩館,以日薪1000元代價聘請鍾女擔任櫃檯人員,兩人共同基於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爲猥褻之行爲而容留以營利之犯意,自2023年年初某日起,提供在按摩館的房間內,容留按摩小姐嶽女、樑女與來店內消費的不特定男客爲打手槍之猥褻行爲。

該半套價格收取方式由按摩小姐先以1800元對價,提供全身按摩服務(按摩小姐分得1000元,其餘由傅男取得),再額外以500元對價(全由按摩小姐取得),提供打手槍的性服務。該店在網路評價突破4星,不少熟客均在網路評價給予好評。

傅男、鍾女即以此方式容留女子與他人爲猥褻之行爲以營利,直到去年8月1日下午3時18分許,警方接獲線報後,持搜索票至按摩館執行搜索,並扣得花名冊、流水單、預約表及2萬5600元現金等,並經竹北分局報請新竹地檢署偵查起訴。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傅男、鍾女爲一己私利,容留女子與他人爲猥褻之行爲,危害社會善良風俗,所爲實不足取,惟念其等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傅男有禮儀社工作、鍾女有餐飲之工作,及兩人就本案犯行的分工角色及支配程度,暨犯罪動機等一切情狀,依共同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分別判處兩人5個月及3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未扣案犯罪所得共2600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