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郎溪縣公安局郎步派出所所長王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郎溪縣委批准,郎溪縣紀委監委對郎溪縣公安局郎步派出所所長王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偉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券),違規接受宴請;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出借資金並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偉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郎溪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偉開除黨籍處分;由郎溪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