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起,太湖縣將設兩處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
大皖新聞訊 爲強化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更好地保護公路設施,太湖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太湖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決定自2025年9月10日零時起啓用該縣2個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
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位置分別是:S246芭蕉卡點:S246公路110K+800M處雙向檢測;S343赤土嶺卡點:S343公路1K+200M 處雙向檢測。
根據《安徽省治超站點信息系統工程建設指南》《安徽省聯網治超信息系統技術規範》等相關標準建設,車輛在正常行駛的情況下,通過不停車檢測系統進行檢測和檢測信息提示,形成相應電子證據,綜合運用現場和非現場相結合的執法手段,對違法超限超載行爲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超限超載當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自覺接受處理。對違法超限超載行爲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太湖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將交通違法信息抄告公安交管和交通運管等相關管理機構,在車輛年檢、營運證件審驗時予以後續追究。對嚴重超限超載的車輛、駕駛人、車輛所有人,將及時報送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列入嚴重超限超載失信黑名單。貨運車輛非法改裝改型、北斗終端未按規定正常安裝使用等違法行爲也將依法查處。
貨運機動車輛途經非現場執法路段,駕駛人爲逃避稱重檢測,使用其他機動車輛號牌、故意遮擋號牌、不懸掛號牌、牌照污損或者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等違法行爲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治超執法部門的非現場執法工作,對於擾亂治超執法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安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