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異地鄉鎮選調生,任副書記,有機會回家鄉縣城,該回去嗎?

根據我的瞭解,現在鄉鎮跨區域調動是非常困難的,基本上考到哪裡,就在哪裡一輩子了,頂多也就是在縣域範圍內調動。

你這直接就能調回家鄉,還能單位任選,還保留二主(正科低檔),果然在有背景加持的情況下,做啥都可以方便很多,原則上不可能的事,馬上就變得絲滑可行。

你這怕不僅是普通縣委常委,應該是排名前三的常委。

你這糾結的點應該在於目前作爲鄉鎮副書記,頂配副科,職級待遇還是二主了,下一步應該是接鎮長,落實實職正科了,但調回去卻沒有職務,只保留二主,因此感覺有點可惜。

但是實際上,你這沒有任何可惜的,有這機會,如果是我的話,你讓我調回去,職務職級都不保留我都願意。

你有縣裡主要領導的背景,又保留了職級,調回去後,重新獲得職務只不過就是舉手之間而已。

既然能任選單位,你如果仕途心比較強烈,那就去兩辦和組織部,只要你的親屬在任,那麼有副職空缺(明年換屆,職位一大把會空出來),你肯定會補上去。

作爲兩辦組織部的副職,到時候你外放鄉鎮,至少至少都是鎮長,不然下去就是鄉鎮書記。

你都不知道有縣委主要領導的關係意味着什麼,意味着你啥都不用做,各種好處就會優先想到你,同樣是去當鄉鎮書記,別人是偏遠農村鄉鎮,你可能就安排在經濟重鎮。

就算你親屬止步於此,你衝擊副縣都有很大競爭力,更何況,你的親屬作爲主要領導,估計還可能繼續往上走,那你作爲副處候選人就變得水到渠成。

所以調回家簡直百利而無一害。退一步說,哪怕調回家,以後僅僅只是二主,退休一主,我覺得也是值得的,考公不異地,異地不鄉鎮,這都是無數異地鄉鎮公務員的血淚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