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萬高薪騙女到柬埔寨工作 先扣機票和住宿費用還電擊棒伺候

黃姓男子加入位於柬埔寨的詐騙集團,並擔任人事幹部,號召某女子出國工作,告知該女子月薪有7、8萬元,女子即前往工作,但到柬埔寨後不僅被限制自由,還被以電擊棒威脅若招不到人就會被電擊,黃男事後卻否認犯行,表示是犯罪集團成員冒用他手機與被害女子聯繫,但在被害人指證歷歷下,彰化地方法院將他判刑3年6月。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張炎」等人2022年間透過通訊軟體與家住彰化的被害女子聯繫,告知她到柬埔寨擔任人事工作,每月可賺7、8萬元,她答應後,黃男即請其友人來載她去辦護照,出國前,她還曾問黃男及張炎去工作會不會被限制自由,但2人都說不會,她就被安排出國工作。

女子被詐團帶到柬埔寨波哥山、中國城等地限制自由,做招募人事工作,女子說因她一直招不到人,雖想離開,但「公司」表示要賠償出國的錢才能離開,且薪資需先抵扣出國機票及食宿等費用,且黃男還曾拿電擊棒嚇他們說,若業績未達標就會電他們,還說「若她們不乖,會把她們賣給其他人」。

但黃男卻否認犯行,辯稱他未招募或安排接送女子,而是犯罪集團成員冒用他手機與女子聯繫,且與女子聯繫的是張炎,並指女子在出國前已預見將從事詐騙工作,她並未受騙,更表示自己也是被欺騙而前往柬埔寨工作,並不時遭人毆打、監控脅迫。

不過法官審酌,女子指證歷歷,表示當初黃男即有與她聯擊,也曾看到黃男拿着電擊棒嚇人,雖黃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無法正視己過,惟其在獲悉被害人後續求助訊息後隨即協助報警處理,可見其尚知省悟,並非惡性重大之人,因此依共同犯圖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判刑3年6月。

黃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人事幹部,將女子騙到柬埔寨工作,彰化地方法院將他判刑3年6月。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