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孩子在直播間當“榜一大姐”,7萬餘元的打賞款能追回嗎?
來源:法治日報
8月10日,當71803元未成年人打賞款悉數返還至賬戶時,新疆沙雅縣蓋孜庫木鄉羣衆尼某激動地表示:“當時看到孩子揮霍掉了這麼多錢,感覺天都要塌了,這是我們辛辛苦苦攢下的血汗錢。多虧了警察的幫助!沒有他們的堅持和專業,這筆錢根本不可能追回來。”
經瞭解,事情發生於兩個多月前。尼某年僅8歲的女兒經常在家拿父母的手機玩,父母使用手機付款轉賬輸入密碼時沒有避諱女兒,女兒便記住了支付密碼。後來,女兒在手機上使用某平臺時,偶然進入一個直播間,被主播熱情的稱呼和誇張的表演吸引,看到別人刷禮物後,也學其他人爲主播刷起了“火箭”等虛擬禮物。此後便一發不可收拾,成爲多個直播間的“榜一大姐”。6月30日,急需用錢給僱工結賬的尼某才發現賬戶存款餘額僅剩50元,7萬多元存款不翼而飛,便心急如焚地報了警。
接到求助後,沙雅縣公安局蓋孜庫木鄉派出所高度重視,立即指派警務室民警開展處置工作。經覈查,短短兩個月內,這名“榜一大姐”在某平臺頻繁向主播進行“打賞”,金額高達71803元人民幣。
民警火速介入,第一時間與某平臺客服取得聯繫,詳細說明事件性質——系未成年人未經監護人同意進行的高額消費。爲確保證據鏈完整,民警全程協助家長前往銀行調取詳細的銀行卡交易流水記錄,對消費事實和時間節點進行了有效固定。
在後續處理中,民警主動與平臺客服進行十餘次溝通對接,耐心細緻地反覆闡釋國家關於保護未成年人的相關法律法規,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指導意見,民警持續跟進處理進度,有力督促平臺方加快審覈流程,並精準指導家長按要求準備了包括未成年人身份證明、監護人關係證明、完整消費記錄截圖等在內的全套申訴材料。
經過民警鍥而不捨地努力協調,平臺方積極配合覈實,最終認定該高額消費確係未成年人所爲且未獲監護人同意,審覈通過了全額退款申請,7萬餘元的損失得以成功挽回,悉數返還至家長賬戶。
蓋孜庫木鄉派出所所長雷明說:“我們很高興能幫助尼某一家挽回損失,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守護好人民羣衆的‘錢袋子’,是我們的職責所在。這起未成年人打賞款的追回,不僅體現了法律對未成年人及監護人的保護,也展現了平臺方履行社會責任的積極態度。希望家長和平臺都能從此事中吸取經驗,共同爲未成年人營造更安全的網絡環境。”
沙雅警方提醒廣大家長:務必加強對未成年子女使用電子設備及移動支付的監管,建議設置支付密碼、開啓青少年模式、定期檢查賬單,並加強對孩子的網絡安全和消費觀念教育。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竇明媛 王軍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