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獨居豪宅翁遭「反詐」誘餌騙走4700萬身家
宣導圖。(刑事局提供)
臺中的80歲李姓老翁今年5月,遭遇假冒公務機關的詐騙集團鎖定。詐團佯裝屏東縣潮州分局員警,先對獨居的李翁進行「反詐騙宣導」來解除他的心防,隨後聲稱其帳戶涉不法資金,需「代管財產」。詐團利用老翁年事已高、行動不便的弱點,破例要求他以「電話做筆錄」並轉帳戶頭內新臺幣3700餘萬元。接着,詐團食髓知味,假冒檢察官要求李翁質押清水區透天厝,貸款1000餘萬元後交付監管。李翁總計被詐走約4700萬元鉅款,直到與定居美國的女兒通話才驚覺受騙,趕緊報警。
臺灣銀行潮州分行的帳戶有不法資金進出,必須立刻前往警局到案說明。詭異的是,詐團還對李翁進行「反詐騙教育」,語氣嚴肅地警告他:「電話或視訊做筆錄一定是詐騙,做筆錄必須到警察機關現場纔是真的。」李翁因此誤信對方爲「真警察」。李翁表示自己獨居且行動不便,無法立刻前往屏東。假員警一開始態度強硬,要求李翁務必當天前往,否則將直接移送。
李翁苦苦哀求下,假員警態度軟化表示:「看在你年事已高、行動不便,我們爲您破例一次!」隨後以「電話做筆錄」方式,引導李翁因涉刑事案件,須將財產轉帳至指定帳戶進行「監管」。李翁卸下心防,將戶頭內3700餘萬元新臺幣匯出。詐團見老翁獨居無助,得寸進尺,再度假冒檢察官身分致電,要求李翁將名下不動產作抵押。李翁深信「爲他反詐騙宣導又對他破例禮遇的公務機關」,將清水區的透天厝進行質押貸款,所得1000餘萬元再交給詐團監管,數千萬資產一夕化爲烏有。
刑事局分析,假冒公務機關詐騙,常用被害人個資或證件遭冒用爲由,利用恐慌心理,假冒警局、地檢署等機關人員施壓,要求交付財物。受害者以50歲以上高齡者佔比例甚高。114年上半年,因假冒公務機構遭詐、財損逾千萬元的案件計有113件,其中雙北及臺中發生比例居多。
刑事局呼籲,民衆接獲可疑來電,自稱檢警或法官等,切勿輕信電話中所說「監管帳戶」、「偵查中需交財產證明及代管不動產」等說詞,電話或視訊做筆錄就是詐騙,沒有任何例外。民衆務必掛斷電話後,撥打165或當地警分局查證。警方強調,大家若能提高警覺、確認對方身分、冷靜應對,就能大幅降低受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