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警察節放假!消防署宣佈比照辦理 1月19日消防節也放假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陸運升、劉人豪/臺北報導
內政部今(6日)表示,總統在5月28日公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內政部據以訂定警察節放假規定,自今年6月15日警察節開始實施;消防署表示,「1月19日消防節」依主管機關規定放假,爰「消防節」將比照「警察節」方式辦理放假。
內政部指出,讓每年警察節成爲全國警察機關、學校同仁專屬的榮耀假期,以慰勉警察人員365天全年無休站在第一線打擊犯罪,確保民衆得以安居樂業的辛勞,並激勵警察人員工作士氣。在警察勤務24小時不打烊、治安無空窗、民衆安心前提下,全國各警察機關、學校得依轄區特性、治安狀況及勤務需求等因素,規劃所屬人員放假事宜,期全體警察同仁持續蓄積力量,一起守護臺灣的安全與安定。
消防署表示,依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規定,「1月19日消防節」依主管機關規定放假,爰「消防節」將比照「警察節」方式辦理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