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男童長期遭凌虐 竟是生母夥同男友乾的

蔡姓女子與林姓同居人長期對6歲親生子施虐毆打,法官痛批2人違反人道,各判刑9月。(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蔡姓女子與她的林姓同居人對蔡女的6歲兒子長期打罵管教,動輒以拳頭、衣架毆打、拿電蚊拍電擊小孩的手腳、生殖器等處,罰他站在堆疊的椅子上恐嚇不準下來,結果重摔受傷,拿手銬銬住手腳、以繩子捆綁身體,罰他在陽臺過夜等,造成小孩注意力不集中,有類亞斯伯格症狀,經鄰居報警後將蔡女、林男送辦,臺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各判刑9月。

判決指出,蔡女與6歲的親生兒子及同居人林姓男子一同居住在臺南市南區,經營手搖飲店,蔡女與林男長期對男童施以打罵教育,鄰居經常聽到2人對小孩的打罵聲及小孩的哭叫聲,直到去年7月鄰居看不下去,報警將兩人送辦,並將小孩交由臺南市社會局緊急安置。

去年4月到7月間,蔡女與林男以拳頭、不求人毆打、並持電蚊拍電擊男童的手部、腿部及生殖器數次,造成男童身上傷痕累累;還曾以膠帶貼住男童嘴巴,不讓他哭鬧發出聲音,並拿手銬銬住或以膠帶捆綁男童的手、腳,讓他無法動彈,並罰他住處陽臺內過夜。

另外在去年4至6月間,手搖飲料店內後場,林男和蔡女拿鐵製衣架、不求人毆打男童;去年7月11日在住處內,兩人將男童蒙眼,罰他半蹲站在疊高的椅子上,並恐嚇男童「你不要再給我偷下來」,結果男童從疊高的椅子上摔落,造成左下眼瞼、左前額、左右臉頰瘀青、腹部、背部多處撞傷、左手鈍挫傷等,鄰居見到男童全身是傷,看不下報警將蔡女及林男送法辦,並將男童交由社會局安置。

男童經過成大心理師評估,心理師評估,有注意力不足、類亞斯伯格症;另因早期疑似被疏忽教養,有如廁困擾,有一星期不解便的情況,還有因被餓過,對食物渴求高,導致他在人際部分有退縮、警戒及不能合作;表達經驗少,無法清楚聚焦陳述事件脈絡。

法官判決直批,蔡女與林男以違反人道的身心凌虐手段宣泄怒氣,使男童於幼小年紀即需承受每日反覆遭毆打、辱罵之身心壓力,妨害他的身心健全發展,對男童的身心健康造成難以逆轉之傷害,足徵蔡女與林男所造成的損害巨大,兩人坦承犯行,林男並匯20萬元賠償男童,對兩人均依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判刑9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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