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真心換絕情 絕望小三以死相逼:要讓他家變凶宅

高雄市一名邱姓女子戀上人夫,兩人相戀6年甚至帶回男方家,卻在前年6月突然被男方提分手,讓邱女幾近崩潰向友人哭訴被男方騙了100多萬元,甚至留下絕望訊息稱要讓「他」家變凶宅,更稱已經聯繫葬儀社準備處理後事,卻不料被男方提告恐嚇,但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她無罪。

判決書指出,這名邱姓女子與男方交往,卻在2023年5、6月被提分手,邱女不滿多次打電話聯繫男方,卻遭男方封鎖電話,她只好轉而向兩人之間的共同好友哭訴,透露自己曾到男方家「他板橋、高雄、新竹、他們的家,我都去過,而且都睡過」,更以死相逼要讓男方家變凶宅,還要在男方家附近貼滿告示。

朋友得知邱女有尋死報復念頭,轉而向男方告知此事,男方卻認爲這都是女方以死相逼在恐嚇,憤而向法院提告恐嚇罪。

不過邱女出庭時,否認有恐嚇男方,她向法官哭訴稱,當時被分手後,她想要找男方當面說清楚,纔會請朋友傳話聯繫男方,但沒有要恐嚇對方的意思,會說那些尋死的話,只是在抒發自己心情上的不滿,而且那些話也沒有加害男方生命的意圖。

男方出庭時則證稱,他與邱女分手後,邱女一直持續騷擾他和他的家人,但邱女確實沒有直接對他說出訊息中的恐嚇語句。

中間傳話的朋友偵查中證稱,邱女要他跟男方聯絡,叫男方要把東西還給她,他只是在中間負責轉告訊息,而其他尋死內容,如要讓對方家變凶宅、散播不雅照,則是自行決定將訊息轉傳給男方,邱女並不知情。

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邱女說要尋死等內容是不是有指示朋友轉達給男方並以此對男方加以恫嚇,有高度存疑,恐嚇罪必須要直接或間接加害他人,但依照邱女傳的訊息內容看不出來,因此判邱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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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方法院。記者巫鴻瑋/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