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萬元政治獻金流去哪? 柯文哲否認私用:不能嘲笑陳明文
木可公關2022年間登記設立,柯文哲2023年間向監察院申請設立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專戶,後續2024年8月間爆出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疑將總統大選募款經費,透過多筆「授權」方式轉入木可公司。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柯文哲律師強調支持者捐款的政治獻金,屬於民法上贈與契約,擬參選人柯文哲是所有權人,並沒有刑法侵佔他人之物,柯文哲對於民衆黨600萬元政治獻金去向,坦然的說「打選戰用掉了...沒有記帳,不能去嘲笑陳明文,100%確定沒有私用」。
辯護人指出,捐贈人與擬參選人所有權人「贈與契約」,柯文哲開立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專戶是贈與契約的「要約」,捐贈者無償匯款進專戶是贈與契約的「承諾」,柯文哲受贈而取得政治獻金的所有權,只是使用政治獻金有所限制,如果違反使用也是罰鍰,不構成刑法侵佔罪,不該當侵佔他人之物的構成要件。
辯護人舉出與民進黨政治獻金相關的最高行政法院101判字178號實務見解,這麼簡單查到的實務見解就能說明政治獻金所有權,質疑檢方耗費人力、時間辦案,難道就因被告是柯文哲?
辯護人稱,柯文哲沒有侵佔民衆黨政治獻金6百萬元,當時柯的臉書粉專218萬人追蹤,民衆黨僅21萬,與支持柯文哲的粉絲重疊,捐款人是支持柯文哲、認同理念而捐款給民衆黨。
法官問600萬元流向何處?柯文哲迴應,「打選戰用掉了,沒有記帳,現在不能嘲笑陳明文,我一個人要輔選全國,民衆黨是小黨,根本不夠用,但100%確定,沒有私用,我很慶幸我說不清楚。」辯護人補充,當時是2022年10月地方的九合一選舉,款項作爲選舉使用。
辯護人全盤否認侵佔政治獻金,關於柯文哲投資邱復生國際電影公司,爲影音平臺服務合約書,合約1年如果違反條款可解約,這是屬於提供勞務服務,而非商業投資,柯文哲是在客戶欄簽名,且當時是許甫一併前往簽約,柯文哲是將政治獻金剩餘款用民衆黨上。
辯護人稱,沒有使用政治獻金124萬元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李文宗統籌管理財務,柯文哲忙着競選總統,不會過問專戶財務運作。辯護人指出,起訴指柯文哲利用木可公司侵佔政治獻金4510萬5754元,木可公司的大小章都是李文宗、李文娟兄妹保管,李文宗是實際負責人,木可公司賣競選小物是商業模式,非政治獻金;木可員工稱民衆買小物會開電子發票,捐贈政治獻金則會有收據,兩者不同,民衆可以自己選擇支持方式。
關於KP SHOW部分,則是木可公司舉辦的商業營利活動,非政治獻金,買演唱會門票是藝文表演契約,還有退換票機制,且買KP SHOW的購票者,沒有人有拿政治獻金收據。辯護人稱,採風公司300萬元柯文哲不知情,同案被告3人也不瞭解300萬元用處,因此無從答辯。
最後,辯護人答辯衆望基金會部分,衆望基金會董事長是李文宗,柯文哲的角色是「代言人」推廣公益活動,衆望有買庇護工場產品捐給新竹的老人養護中心,持續做公益,衆望僱用13名員工從事公益業務,直到柯文哲競選活動有與公益相關,與衆望的公益目的相符,員工才協力偏鄉的公益活動,並沒有涉犯背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