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試行 北京建設工程招投標推行“分散評標”新模式

3月19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印發《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分散評標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自2025年5月1日起試行“分散評標”新模式,試行期一年。

據瞭解,此次“分散評標”是北京市建設工程領域繼2月1日起施行的“評定分離”招投標工作後優化營商環境的又一創新舉措,旨在通過技術賦能與制度創新,推動招投標市場健康發展,助力首都城市建設提質增效。

多部門合力打造公正評標環境

《實施意見》鼓勵招標人採用“分散評標”模式組織評標。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改造獨立評標工位,實現不同評標場所網絡互聯互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分散評標”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爲“分散評標”活動提供技術支持,保障分散評標相關係統的建設、運行、安全和穩定;市區公共資源交易場所管理機構爲“分散評標”提供評標交易和見證服務。各部門多措並舉,合力打造優質招投標營商環境。

工位分散式+副場隨機定

招標人從全市統一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評標專家分散在不同的評標工位依託互聯網技術,利用公共資源電子服務系統、電子交易系統和電子監管系統獨立評標。

分散評標分爲本地分散和異地分散兩種形式,其中異地分散評標場所分爲主場和副場,項目受理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的評標場所爲主場,主場以外的評標場所爲副場,副場一般隨機確定。

這種新的組織形式打破了傳統“一標一室”評標模式,通過場所、工位、專家隨機自動匹配,可有效解決招標人干擾評標專家獨立評審、投標人在場外“圍獵專家”、評標專家參與“圍標串標”等問題,使整個評審過程更加高效、安全、公平。《實施意見》發佈前,已在我市部分項目試點,獲得了經營主體和評標專家的一致認可。

評標“無干擾”、全程“可追溯”

評標前,招標人在專家抽取環節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錄入招標人代表、評標專家類別、評標時長和迴避單位等需求信息,評標專家、專家獨立評標工位和評標地點全部由系統隨機抽取確定,系統不顯示招標項目基本情況、招標人和評標專家的姓名、聯繫電話等信息,評標信息在評標前嚴格保密。

評標時,專家在各自評標工位通過互聯網技術獨立評審,遇到需要討論的問題使用即時通訊工具在線溝通,杜絕線下溝通或相互影響。

評標過程全程音視頻和錄屏監控,評標結束後系統自動彙總評審結果和過程資料,實現了專家評標“不見面”、評標“無干擾”、全程“可追溯”的公正評審,確保評標活動公開透明。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倪家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