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墜樓案 配偶2度不起訴

臺中地檢署1日偵結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對被告夏姓父子涉殺人罪再度予以不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同婚配偶夏朝源和夏父被控殺人,臺中地檢署去年6月以不起訴處分,經死者賴姓高中生家屬聲請再議,臺中高分檢發回續查,臺中地檢署1日偵結,仍認定死者爲生前墜樓,且未遭受毒藥物影響或受暴力控制,仍以夏姓父子犯罪嫌疑不足而爲不起訴處分。全案仍可再議。

18歲賴姓男高中生與26歲男子夏朝源2023年5月4日登記結婚,賴男登記後2小時即墜樓身亡,因死者剛繼承市值約5億元房地產,家屬指控擔任地政士的夏父及擔任地政士助理的夏朝源涉嫌殺人,臺中地檢署於同年6月21日宣佈全案偵結,因無直接殺人證據,夏姓父子涉犯殺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夏朝源被控爲謀取財產假結婚,檢方依僞造文書罪起訴,一、二審爲認定夏男僞造文書,判1年6月確定,夏男已入獄服刑。

死者家屬針對殺人不起訴部分聲請再議,臺中高分檢發回續查,臺中地檢署昨日偵結並指出,依1、2次解剖鑑定報告,死者爲生前墜樓,且未遭受毒藥物影響或受暴力控制,是因多處骨折、多處臟器破裂、氣血胸、腹腔內出血而死亡。

據監視器攝得死者墜地畫面,顯示死者觸地瞬間尚有面部表情、肢體反應,而根據解剖鑑定,認定死者墜地骨折之際尚有心跳及血液循環,研判是生前墜樓。

死者墜樓倒臥處距離建築物的水平移行距離爲3.36公尺,且陽臺欄杆有掌紋握痕,推論是自行翻越10樓陽臺欄杆,面向屋內客廳,以腳蹬離陽臺方式墜樓,極可能是自殺。

臺中地檢署強調,檢無從認定被告夏姓父子涉殺人罪,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