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來第3案 法國興業證券撤出臺灣

金管會宣佈,法國興業證券8月底撤出臺灣。圖/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今日同意香港商法國興業證券臺北分公司申請終止營業及解散案。金管會表示,法國興業證券臺北分公司目前經營證券經紀、自營及承銷業務,配合集團整體資源整合,調整區域業務組織架構,爰申請終止營業及解散,並訂定最後營業日爲今年8月29日。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指出,不只臺灣,包括南韓等,法國興業也縮編業務。金管會統計,113年5月瑞士信貸因和瑞銀證券合併也中止,另外109年8月德意志證券也因爲集團的組織重整所以撤在臺據點,因此法國興業裁點,爲近5年來第3案,在法興裁撤之後,還有12家外資券商。

證期局指出,法國興業證券臺北分公司主要經營證券經紀業務,113年底經紀業務市佔率爲0.198%,該公司客戶已將其交易轉移至集團合資公司辦理,相關交易仍系透過國內其他業者下單執行,該公司終止營業,對國內證券市場整體交易量的影響尚不重大。

黃厚銘指出,證期局統計外資證券商的業務量至7月底在臺股的市佔爲27.24%,其中法興爲0.214%,而外資券商在113年經紀業務量較112年度增加60%,顯示外資證券商在臺經營穩定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