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女保單貸款「3度衝銀行」 東港警力勸成功阻詐300萬
▲東港警方先後兩次成功勸阻蔡婦匯款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55歲蔡姓婦人近日辦理國泰保單貸款200萬元,至臺灣銀行欲轉匯時,因行員警覺通報警方,警方發現其說詞反覆,成功阻詐。不料當日下午,蔡婦又至玉山銀行欲匯款100萬元,爲當日第二次遭警方攔阻,經苦勸才說出接獲詐騙電話,誤信證件遭冒用並依指示欲將存款轉匯,幸警兩度成功阻詐。
東港警分局表示,蔡姓婦人近日使用國泰保單借款新臺幣200萬元,至臺灣銀行欲將所貸款之200萬元轉匯,行員察覺有異,通報東濱派出所,副所長陳志財、警員程崇育、朱伯宣到場關心,她一開始說是要修繕房屋,後來又改口說要借錢給表妹買房等理由,說詞反覆不一,警方耐心講解詐騙集團慣用手法,她才放棄匯款。
下午轄區玉山銀行通報有婦人慾匯款100萬,疑似遭詐騙,副所長陳志財及警員劉芳雯到場,發現竟是上午在臺灣銀行阻詐成功的蔡婦,同樣說要修繕房子,警方再次苦口婆心勸說下,她才明白遇到詐騙,不再匯款。
事後才向警方說出接獲自稱戶政機關(詐團)說自己的證件遭冒用,隨後依照詐團指示加入不明LINE(自稱是警察陳明文),要求將自己帳戶內存款匯至指定帳戶保管帳戶,警方告知這是典型假冒公務機關人員以遭人冒用證件爲由的詐騙手法。東港警分局呼籲,只要是聲稱配合偵辦案件必須「監管、保管帳戶或要求匯款」必爲詐騙,民衆如接到自稱醫院、警察、檢察官或任何政府機關人員來電,還幫忙轉接電話,都是詐騙,應先掛斷電話,再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