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立委罷案進二階 恐難同日投票

罷免民進黨宜蘭立委陳俊宇團體25日領取第二階段連署格式,針對檢調偵辦罷免僞造連署搜索國民黨宜蘭縣黨部,陳俊宇25日表示尊重司法調查。(姚志平攝)

罷免民進黨宜蘭立委陳俊宇團體25日領取第二階段連署格式,中選會宣告,共有藍委34人、綠委15人、親藍的無黨籍立委1人遭提罷免案,由於各案送件有先後,二階連署截止時間落在5月初至6月底,連帶影響投票日期;綠委私下討論,恐無法集中於同一天投票,「但也不適合投太多次,最好調整在2、3次以內」。

中選會宣佈,遭提罷免案的50名立委中,二階段連署截止日期多落在5月初至6月底,最早的是罷免國民黨立委黃建賓的5月2日,最晚的是昨日才領取二階連署書格式的罷免陳俊宇,爲6月24日。

依《公職人員罷免進行程序指引》規定,立法委員二階罷免截止後,選務機關查對時間最多40天,後續還有10天補提時間,若宣告成案,則應在20日起至60日內進行第三階段投票。

以民衆黨主席黃國昌2017年擔任時代力量立委遭罷免爲例,罷團在當年6月22日赴中選會領取格式,二階連署截止日期爲8月21日,罷團在期限當天送交連署書查對後,於10月6日補提連署書,後在10月31日宣告罷免成立,並在12月16日投開票,前後共歷經近180天。

因選務機關查對時間、是否需要補提連署書均有變數,目前難以推估大罷免何時投票,但綠委許智傑表示,昨日黨籍立委私下討論,多認爲因罷免送件時間差距太大,不太可能集中於同一日投票,然而如果屆時每個週末都有罷免投票,民衆也會覺得困擾,亦難提升投票率,因此最好能將截止日期相近的罷免案合併投票,最多不要投超過3次。

另有綠營人士也認爲,個別選區若投票日不一,投票率應當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