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萬虛擬貨幣“一夜蒸發”背後:雖具財產屬性但保護範圍非常有限

穩定幣立法、發表《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提出“LEAP”框架……近段時間,香港數字資產監管架構及生態正在加速完善,香港對全球Web3人才、資金及項目的吸引力有望大幅提升。

不過,內地投資者並不在上述數字貨幣交易服務範圍內。早在2017年、2021年,央行等多部門先後發文,叫停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明確虛擬貨幣和相關業務活動本質屬性,並加強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監測預警。

但第一財經發現,目前仍有小範圍幣圈羣體持有虛擬貨幣或參與虛擬資產投資,那麼,如何界定這樣的持有行爲和投資行爲?

對此,煒衡律師事務所、衡財保團隊律師張鵬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虛擬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坊、USDT等)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爲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我國對虛擬貨幣相關活動採取嚴格限制甚至禁止的態度。

“但我國並沒有否定虛擬貨幣本身的財產價值屬性,從部分刑事案例來看,虛擬貨幣屬於刑法意義上的財物和財產屬性。”他說。

屬於刑法意義上的財產

多位幣圈投資者對第一財經表示,他們投資虛擬資產,最初就是從比特幣開始的。

2017年之前,比特幣曾被當成大宗商品的一種,投資比特幣熱極一時,尤其是2016年,比特幣漲幅超過了黃金,這輪所謂的比特幣“牛市”吸引了一批投資者加入其中。據當時媒體報道,根據覈算,中國的交易量大約佔全球比特幣市場的30%~40%。

“牛市”之下,比特幣暴漲暴跌的特性被忽視。同時,由於比特幣基於區塊鏈的去中心化技術,遊離於各國金融監管之外,於是被不法分子應用在灰色地帶,諸如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當時,內地還誕生了一批比特幣交易平臺,例如比特幣中國、幣行、火幣網等,經監管部門檢查發現,這些平臺普遍存在超範圍經營,如違規開展融資融幣業務、違規開展配資業務,未按規定建立相關反洗錢內控制度等。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叫停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內地多家比特幣交易平臺隨後陸續宣佈停止交易業務。

2021年,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擡頭,當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下稱《通知》),強調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爲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同時,上述《通知》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曾有一個司法案例,原告通過虛擬貨幣投資款(泰達幣)轉化爲借款,並且訴諸法院要求還款,法院認定泰達幣不具有法償性,不能作爲貨幣流通,相關交易行爲無效,損失由當事人自行承擔。”張鵬說。

但這並不意味着虛擬貨幣完全處於法律保護之外。張鵬解釋說,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27條的規定以及相關司法案例來看,虛擬貨幣具有相應的財產屬性,在司法實踐中已基本形成共識。“從部分刑事案例來看,虛擬貨幣明確屬於刑法意義上的財物和財產屬性。”他說。

保護範圍存在極大侷限性

6月中旬,廈門一家專注於區塊鏈生態安全的公司慢霧科技發文稱,其半夜收到緊急求助,某用戶一夜之間近5000萬虛擬資產蒸發,全因在社交平臺上買了個“冷錢包”。對此,慢霧科技安全團隊提醒,購買冷錢包必須通過官方正規渠道,網絡上那些所謂“全新未拆封”、“特價秒殺”的冷錢包,99%是假的。

消息一經發布,迅速傳遍整個幣圈,這起大額虛擬貨幣被盜事件之所以引起極大關注,主要因爲加密貨幣行業長久以來存在的安全短板。

所謂“冷錢包”,是一種離線存儲數字資產私鑰的錢包,因其不連接互聯網,能有效防止黑客攻擊和網絡風險,而被稱爲“數字堡壘”,但如今,最堅固的堡壘也面臨破防的風險。

律師提醒,雖然虛擬貨幣在我國明確屬於刑法意義上的財物,但實際上,一旦被盜,追回的難度非常大。

張鵬說,虛擬貨幣交易通過私鑰、公鑰和錢包地址完成,區塊鏈地址與真實身份脫鉤,追蹤實際控制人困難;同時,交易平臺多在境外,涉及跨國執法合作,管轄權複雜;區塊鏈交易記錄公開但加密,識別資金流向需專業技術支持。

“因此,對於境內的司法機關而言,虛擬貨幣的去中心化、匿名性和跨境性導致傳統查封、扣押手段失效,司法追蹤和扣押難度大。”他說。

據業內人士透露,區塊鏈上資金轉賬極快,通常6小時內進入洗幣流程,24小時內分散多地址,72小時後徹底打斷路徑。

不過,也有一些成功追回的案例,諸如盜竊人同在國內。2023年,鄒平市公安局就破獲了一起虛擬貨幣盜竊案,涉案金額30萬元,嫌疑人與受害人爲朋友關係。

“由於數字幣在區塊鏈上的交易記錄是公開的,可通過交易哈希和錢包地址追溯資金流向。但受限於匿名性,通常只能追溯到某個錢包地址,無法直接關聯現實身份。若涉及我國內地主體且警方介入,可通過數字幣交易平臺配合或電子取證鎖定嫌疑人身份,從而進一步鎖定嫌疑人的相關資金賬戶,凍結涉案資金。但是,若資金流向境外,會增加追查的難度和挑戰。” 張鵬說。

張鵬提醒,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雖在部分司法案件獲得認可,但其保護範圍相對於常見的合法財產仍存在侷限性,再加上大多數普通投資者缺乏區塊鏈知識,易被虛假區塊鏈項目誤導或欺騙,容易成爲相關犯罪行爲的受害者。因此,普通投資者應謹慎對待虛擬貨幣財產。